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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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备注
1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供货商能够按照采购方需求提供零部件加工制配服务。云南昆明(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为1年,从采购方下达采购清单始,20天内完成该批次定制件的加工,特殊情况下,供货商能7天内完成供货。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
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NWQZ-F301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供货商能够按
1
某部定制器材等
照采购方需求
加工服务项目
提供零部件加
工制配服务。
云南昆明(采
购人指定地
点)
合同期为 1 年,从采购
方下达采购清单始,20
天内完成该批次定制
件的加工,特殊情况下,
供货商能 7 天内完成供
货。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50.00 万元;
3.最高限价:50.00 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
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
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
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
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审计报告完成备案赋码须可供查验真伪,且在审计报告中主报
告及资产负债表等四表均有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
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
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
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4.2 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
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
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
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
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
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
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
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
内)。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查询结
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
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
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
的书面声明);
(八)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九)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自 4 月 1 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
报价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组织
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注册登录
网址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报价供应
商 须 在 报 价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完 成 注 册 ( 注 册 登 录 网 址
http://www.plap.mil.cn),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 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00
(不含节假日及休息日)到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 75 号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
文件。
5.2 报名需携带资料:投标经办人信息完全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
(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遇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认证时填报的资
料发生变更的,请事先完成认证信息及附件的变更。报名资料经项目负责
人审核确认后,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5.3 谈判文件不收取相关费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 75 号。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
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 75 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移动电话:1820680682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老师
办公电话:0871-63139599
移动电话:15808763287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林老师
移动电话:152884140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制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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