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备用系统招标公告
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备用系统招标公告
郴州荥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兴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永兴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备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永兴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备用系统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16]046号
委托代理编号:HNCZYY2016-CG-13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72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2.2、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2.3、要求投标人按照“永检发【2014】22号”文件,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年检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县环保局1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6 年 10 月12日15:00时止停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15:00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县环保局七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永兴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7号
联系人:钟清香
电话:181*****8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郴州荥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4楼401室
联系人: 朱臣
电 话: ****-*******
监督机构:永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帐户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永兴县干劲路支行
银行账号:94300301000436889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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