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总承包;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老沿海路及城区;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老沿海路架空廊道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及廊道下停车场改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项目规划在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区内利用38个小区闲置场地新建充电车棚350个,车棚面积*****.72平米;利用原有及新建车棚屋面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平米共设置6171台非机动车充电设置,拟将老沿海路北侧廊道顶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平米,廊道下方的硬化铺装地面改建为收费停车场,能够容纳447位停车位,并增设充电桩90台,在现有廊道柱两侧增设广告牌共408块,同时改造配套道路及管网4.3公里;4.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8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以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方式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包括(1)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内容,完成工程保修工作,并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及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资质: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①②要求。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勘察方)或勘察业绩、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4、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③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以上①与②③不能为同一人; 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4 09:00至2024-09-18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2.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 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受理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315-*******,电子邮箱:zczbts@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0315-*******

电子邮箱:hgzdb2022@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老沿海公路以南、海华路以西港隆商贸城102号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2-65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江波联系人:刘佳琦
电话:150*****132电话:031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czbts@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标签: 总承包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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