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招采调〔2024〕总务171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省医招采调〔2024〕总务171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名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符合我院危险废物回收品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报名人的运输工人具有危险废物押运证。同时拥有广州和佛山两市危险废物收运和处置合法资质。
2.报名人有资格和能力承接本项目全部内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
3.报名人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承担广和佛山地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服务经验(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5.报名人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近年无失信及违法记录。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括广东省人民医院院本部、惠福分院、广湾十八商务港、海印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分院等院方指定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具体见附件1。
1.报名人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应合法有效,并具备本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资质。
2.报名人应具备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所需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液)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报名人收到院方收运需求通知后,应按院方的收运要求,公司自备空桶容器,及时协调安排运输车辆进行收运,不得恶意推延或无理拒绝,按双方商定计划时间,自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到院方收取危险废物。
4.报名人的收运人员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理技能,并穿着报名人制服,收运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辖区前,遵守院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在院方院区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内清理干净。报名人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处理安全规范,在收运作业期间发生人身意外的,由报名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5.报名人应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到依法依规转移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废物处理处置。
6.报名人应根据院方提供的危险废物的特性信息,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四、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资料分资质文件、密封报价两部分,分别独立密封,否则默认报名无效。
1.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包括: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业绩及证明材料
2.密封报价函(原件):报价函封皮须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1。
五、提交时间及地址:
报名文件应于2024年9月25日12:00前,以密封形式,送到我院如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楼302室,不接受快递形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0-********-*****
资料收集人:吴老师
六、注意事项:
1.再次声明,报名材料分为资质文件、密封报价两部分,否则默认报名无效。
2.各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服务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3.项目严禁各服务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广东省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4日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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