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空管工程中本场空管工程工艺设备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空管工程中本场空管工程工艺设备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北京新机场工程空管工程中本场空管工程工艺设备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工程空管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航函(2015)1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本场空管工程工艺设备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新机场
2.2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北京新机场建设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北京新机场本场空管工程包括航管工程、气象工程、通信工程、导航工程、监视工程、甚高频遥控台工程、空管工艺电气工程等7个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施工阶段至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本工程监理具体内容如下:
1、航管工程:包括建设空管自动化系统、内话系统、语音记录仪系统、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电子进程单系统、自动转报系统、综合电报处理系统、民航通信网节点、华北语音数据网节点、移动应急通信(指挥)车、时钟系统、航行情报信息处理系统、西塔台盲区监控系统、工艺配电及配套设施(含工艺机房及监控室平面布置、环境监控系统、机房接地系统)和运行保障辅助视频系统(含华北空管视频会议系统、华北空管业务视频会商系统、民航局视频决策系统、空管信息大屏显示系统)等。
2、气象工程:包括建设樊庄气象雷达站工艺设备、气象综合探测场工艺设备、人工气象观测场工艺设备、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激光雷达、风廓线仪系统、平流雾预警系统、空管业务楼气象设施等。
3、通信工程:包括建设软交换系统、光传输网络工程、办公自动化及外网系统、空管通信线路工程、800M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配套设施等。
4、导航工程:包括建设7套仪表着陆系统和1套全向信标/测距仪台。
5、空管监视工程:包括建设本场一/二次雷达系统、樊庄二次雷达系统、3套场监雷达系统、多点相关场面辅助监视系统、高级地面引导总集成系统等。
6、甚高频遥控台工程:包括建设西塔台主用甚高频收信台、东塔台应急甚高频发信台、综合业务楼备用甚高频收信台、综合保障楼应急甚高频收信台、原1号场监备用甚高频发信台、2号场监主用甚高频发信台、3号场监主用甚高频发信台、4号场监主用甚高频发信台、3号消防站主用甚高频收信台、3号灯光站备用甚高频发信台、气象综合探测场应急甚高频收信台、一/二次雷达站应急甚高频发信台和无线电监测系统等。
7、空管工艺电气工程:包括建设综合业务楼工艺电气工程、西塔台工艺电气工程、东塔附属业务楼工艺电气工程、动力能源中心工艺电气工程等。
8、气象工程中的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激光雷达与风廓线仪系统、平流雾预警系统;导航工程中的8套系统;空管监视工程中的3套场监雷达系统;甚高频遥控台工程等设施的道路、铁塔基础、方舱基础等工艺配套设施。
同时包括上述7项工程及相关工程设施的道路、铁塔基础、方舱基础等工艺配套设施的施工图纸及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监理范围内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4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民用机场工程监理任务;
(3)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民航空管专业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和经验;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5年以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至少一项国内民航空管工程3000万及以上项目的监理施工业绩;
(5)企业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履约历史: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1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它有效证件)
(6)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招标文件费通过单位账户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司账户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空港支行
同行/跨行行号:********0007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
5.2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后寄出,邮寄费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25日14:00 时,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航食路1号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 |
联系人:李连友、高也 | 联系人:董峰、范佳鑫 |
电话:***-******** | 电话:***-********转835(816)、158*****308、15810026526 |
传真: | 传真: |
邮箱: | 邮箱:mhgcdf@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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