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6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 JSZC-******-BZDL-G2024-006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2203室招标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BZDL-G2024-0062
项目名称:2024-2026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
预算金额:2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单价预算:2.1元/套;投标报价超过单价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扣盖式样为“苏B”外扣式固封装置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邮箱);(3)营业执照副本。
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2203室招标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0元
2024-10-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2203大会议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送样相关要求:
样品内容:提供样品2套(每套包括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各4个)扣盖式样为“苏B”外扣式固封装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2、样品须单独密封,在标袋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在投标人名称处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所送样品不得损坏。样品显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和公章的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
3、由纪检人员放入暗标编号室进行统一封样,编制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汇总表纪检人员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天退还,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样品应响应投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成交供应商最终交货时所提供产品必须优于或等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
4、样品评分采用暗标方式,即对样品应隐去投标人名称、产品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及其他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标志、符号等。投标人应在递交样品时应自行检查样品的标记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样品的符合性承担全部责任。为保证样品在评审时符合暗标评审的要求,纪检人员可以在评审小组评审前对样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记要求的样品采取临时处理措施,若由此影响了投标有效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机动车号牌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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