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承担2016年第三批矿业权评估招标公告
评估机构承担2016年第三批矿业权评估招标公告
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和《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张掖市国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国土资发〔2015〕307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台县国土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具体招标工作由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承担。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评估费用 | 类型 | 矿种 |
高台县万里砂石矿 | (2016)5号 | 2万元 | 采矿权延续 | 建筑用砂 |
高台县元子建筑用砂石矿 | (2016)6号 | 2万元 | 采矿权延续 | 建筑用砂 |
二、凡具有国土资源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资格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4.矿业权评估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按时年检);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资料方为有效报名。
三、时间安排
9月19日——9月23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9月26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9月26日——9月30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节假日顺延);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四、其他事项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高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并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高台县国土资源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4.以上各项目评估报告评审费用由评估机构承担。
五、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高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孟朝虎
电 系 话:189*****918
联系单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 系 人:王小妍
联系电话:153*****218
2016年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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