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湖堤及防洪闸综合治理工程1-2标段招标公告
野猪湖堤及防洪闸综合治理工程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南区野猪湖堤及防洪闸综合治理工程1-2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编号为:XGXNZTB-2016-085.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孝南区野猪湖堤及防洪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通过互联网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
2.招标内容与投资规模
一标段项目名称:孝南区野猪湖堤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79.85万元;工期:60日历天;
二标段项目名称:孝南区野北防洪闸新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07.52万元;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不含持有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人员);
(6)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
(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本单位最近一个季度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8)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10)投标人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协议书);
(11)投标人须具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本项目重点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3)严格落实“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的要求,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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