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2023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KG-JS-*********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区内。
2.4工程规模: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为道路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和增设非机动车道、富七街改造和新建菜鸟西侧规划路、交通/照明/给排水及宣传设施改造、绿化提升等五个方面。
其中道路路面改造:康一路(富一街-富三街)、康二路(富六街-富七街)、康三路(富六街-富七街)、富五街(康二路-康三路)、康二路隧道和康三路隧道等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以改善道路行车舒适性,总长约4176.68m;同时,对道路改造范围内的路缘石、雨水口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进行同步改造提升人行道改造和增设非机动车道:富二街人行道破损、沉陷较多,本次对现状人行道进行拆除重建,总长约1175.49m;康一路、康二路和富二街无非机动车道,该3条道路为园区非机动车主要通行通道,以上3条道路人行道较宽,本次将半幅人行道改建为非机动车道,总长约3383.91m。同时,对道路改造范围内的雨水口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进行同步改造提升。
富七街改造和新建菜鸟西侧规划路:富七街(康二路-康三路)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以改善道路行车舒适性;同时,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进行同步改造提升,总长约590.39m。新建1条菜鸟西侧规划路,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给水、照明及绿化等专业,实施长度 371.48m。
2.5招标范围:道路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和增设非机动车道、富七街改造和新建菜鸟西侧规划路、交通、照明、给排水及宣传设施改造及绿化提升等五个方面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分批实施(详见第四章合同约定)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7计划工期:450日历天(适用于第一、二标段);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道路路面改造(不含康二路隧道和康三路隧道)、人行道改造和增设非机动车道、富七街改造和新建菜鸟西侧规划路。
二标段:康二路隧道和康三路隧道、交通/照明/给排水及宣传设施改造、绿化提升。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附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备注:提供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注: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度暂未出具,可提供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2)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无委托代理人的,此项不做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8*****6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红专路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
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187*****451
邮 箱:*********@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招标
|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