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接入服务竞价公告

互联网接入服务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

项目编号:620*****42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工 077*****488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14 10:01 - 2024-09-20 10:01

采购单位:南宁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互联网接入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网络接入服务; 参数要求:▲1、电路类型:需求1条互联网数字电路,局域网连接到互联网的带宽≥500M,接入方式为光纤接入,互联网带宽裸机测试,上下行速率稳定在≥500M; 2、电路接入端接口类型:可提供RJ45、G.703、V.35等接口类型; 3、电路可用率:单条电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99.9%; 4、电路误码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比特误码率≤1×10-6; 5、电路丢包率:单条电路端到端丢包率≤0.8%; 6、电路速率:电路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 7、电路速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时延抖动率≤15ms; ▲8、供货方汇聚层和骨干层线路需具有自愈环保护功能和不超过50ms保护倒换能力,保证专线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或部分设备故障而中断。 9、负责线路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线路可正常使用。 10、要求全网的传输设备均具备网管能力服务,全程提供端到端的网管监控功能,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有效地检测并定位网络故障。 11、服务期限内每半年对网络系统进行一次巡检,检查网络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提交巡检报告。 12、质保期内成交人维修服务:必须提供电话支持服务,保修期内线路接入服务出现中断,要求60分钟内做出响应,2个小时内赶往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13、为保证采购人业务连续性,必须使用采购人目前备案在用的公网IPv4地址。;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买家留言:附件《网络带宽服务服务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带▲的项是“实质性要求”条款,是不能负偏离的条款,不满足则投标无效。

附件: 网络带宽服务服务项目需求一览表.docx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新竹街道 葛村路2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期 自确认竞价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壹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 3.如采购人因地址搬迁,所涉及的线路改迁费用不另外收取; 4.在租用期内,成交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按工信部颁布的相关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系统畅通及安全使用。为保证采购人网络的连续稳定运行; 5.因成交人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宽带网络运行的,应当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6.当用户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负责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7、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8、应标真实性要求: (1)参加竞标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非运营商中标的需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通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互联网专线服务合作协议或授权文件,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按时提供材料,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该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2)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获得服务质量达标测评认证五星级证书。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采购人核验。若不按时提供材料,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该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投标人获得 GB/T *****-2011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通信、IP 电话和互联网的网络设计、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网络运营维护的售后服务)。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采购人核验。若不按时提供材料,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该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署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完成采购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涉及人员的报酬、各项税金等及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 (4)投标人的纳税人类别和增值税率,增值税发票票种; (3)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2、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招标要求的,相应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期间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期间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网 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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