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调整)招标公告
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调整)招标公告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拟对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调整)项目进行招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调整)项目
二、项目编号: HBZYESZB2016-086
三、招标内容: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龙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调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浆砌石挡土墙,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29.43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最低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最低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10月11日16时30分前到账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五楼504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0312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19日至 2016年 9月23日每日上午 9时至中午 12时,下午14:30时至 16:30时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6 年10月12日9:00- 9:30(恩施市金桂大道 98 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6 年10月12日09时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 98 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
十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市财政局5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 陆女士
电话(传真):0718-*******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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