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初级中学操场维修工程——塑胶及人造草皮采购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初级中学操场维修工程——塑胶及人造草皮采购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初级中学操场维修工程——塑胶及人造草皮采购(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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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上海天路弹性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真华路926弄1号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 裴桂雨
委托代理人: 丁国旺 电话: /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上海天路弹性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4年9月12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初级中学操场维修工程——塑胶及人造草皮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JD2024BF-100-001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科学性错误
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第26页“环保型万能胶:防水通过GB*****-2018≤《室外装饰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表述错误。 GB*****-2018 为《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室外装饰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没有具体对应国标,相关国标为GB*****-2008, GB*****-2014。 跑道和人工草坪防水底涂为丙烯酸类,粘接用的胶粘剂为聚氨酯类。对比GB*****-2018中非固体原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第7页)和GB*****(第2页),GB*****-2018 规定更为细致,要求更高。此项目为中小学运动场地货物采购,从科学性和应用领域,应该采用GB*****-2018。招标文件混淆了防水底涂和草坪粘接、面层喷涂用 聚氨酯胶水,冠名以“环保型万能胶”,国标引用张冠李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检测报告和参数29分,同时也是商务技术偏离响应的符合性评审项。 招标文件科学性错误会导致投标人无所适从。这种科学性错误描述和要求,将“《室外装饰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刻意保留,有为持有根据推荐标准或专项检测报告部分供应商排斥其他供应商提供方便的嫌疑。有失科学精神和公平原则。招标文件26页项目特征描述“橡胶颗粒:绿色环保橡胶颗粒,粒径3mm-4mm,每平方米不少于6KG,通过GB*****-2018标准”,而27页环保填充EPDM颗粒“粒径1-3mm,每平方用量6KG,颗粒均匀、弹性好,无毒无异味”,前后矛盾。技术响应中投标人的响应的评判将导致混乱。有失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更正招标文件中有关错误
质疑答复内容:采购人已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详见2024年9月14日发布的更正文件。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一条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文件列明的投诉单位(建德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进行投诉。
质疑答复人(公章):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初级中学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答复日期:2024年9月14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142.4 KB)
2024.9.14 质疑答复函 上海天路弹性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52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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