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泥建材集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复合耐磨板采购公开询价公告团有限公司年度复合耐磨板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云南水泥建材集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复合耐磨板采购公开询价公告团有限公司年度复合耐磨板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

复合耐磨板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简介

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水泥”)是昆钢控股与华润建材科技于2015年10月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3.21亿元。集团拥有24家下属企业,分布于云南省13个州(市)。截止到2022年末,集团资产总额达100余亿元,拥有16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产能达到2848万吨,矿渣微粉产能达到180万吨,骨料产能达到75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达到190万立方米。2023年,云南水泥位列全国水泥熟料产能百强榜第二十位。

现拟定于2024年9月进行2024-2026年复合耐磨板公开询价(项目编号:YNSN-NMB-2024-025)。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2024-2026年复合耐磨板

2.采购金额:预估金额110万元

3.合同期限:2024年10月1至2026年9月30日

4.服务地址:需求单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单位,后续如有新增需求单位,按照本次采购结果执行。

序号

需求单位

地址

1

云南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

2

峨山宏峰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

3

红河州紫燕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

4

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

5

大理昆钢巍山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

6

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勐佑镇

7

云南金江沧源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勐省镇

8

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9

怒江昆钢水泥有限公司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10

盈江昆钢榕全水泥有限公司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

11

红河建材溶剂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12

迪庆香格里拉昆钢鸿达水泥有限公司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二、报名单位需具备的资质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国内注册生产、销售采购所需货物的专业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债务和违约行为。

3.报价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且可满足采购方需求,应保证所供应的产品货物无任何法律侵权行为。

4.报价人为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应保证所投标货物及承包服务无任何法律侵权发生。

5.报价人须对所报价格准确性负责且在云南水泥各基地公司没有未处理的质量事件(包括退换货、赔偿、售后服务等)。

6.关联单位不得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报价资格,并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7.与华润建材科技及云南水泥各基地公司存在恶意诉讼或纠纷尚未解决的,不得参与本次报价,一经发现,取消报价资格或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三、报名须知

1.本采购项目对报名单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价有效,报名所需提供文件请参照第五条资质审查标准。相关采购信息及成交结果在(https:///)公告。请报名单位及时关注,并主动与采购方联系人联系报名,采购方登记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2.报名所需提供资质文件及报价单(每页须加盖公章)以纸质版形式邮寄或递交至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质文件与报价单须分开单独密封),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报名截止。密封外壳请注明报名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报名截止时间到后由采购方组织专家对各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进行报价评审(总价最低)。

3.本采购项目无需标书费。

四、报价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报价人须交纳报价保证金为¥*****.00元(大写:壹万元整),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若成交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的报价人报价保证金于成交结果公布后,按采购方内部财务规定办理退还手续,未按时缴纳的报名单位报价无效;已在采购方留有履约保证金的报价人无需重复缴纳。成交单位须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补足。

报价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四选一,依次优先选择支票、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现金),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的有效期限≧90日。

2.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宁昆钢支行

账户名称: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250*****092********

3.报价人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报价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者则报价无效。

4.报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间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

(2)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与采购方签订成交合同。若不在此情况下,采购方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评价最优报价人,或重新招标采购。

(3)报价人与采购方及其在云南水泥存在恶意诉讼或纠纷尚未解决的、未处理的质量事件。

(4)关联关系单位报价的,恶意低价成交而不签署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

(5)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行为。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标准:

项目

序号

内容

资质

1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贸易商需提供上游厂家授权及其相关资质。提供所有资质文件复印件作为附件(每页加盖公章)。

2

申请人生产证明:申请人为复合耐磨板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厂家提供需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证书;

代理商除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书或代理合同外,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生产认证证书。(缺失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或授权代理过期失效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业绩/信誉

3

工业行业复合耐磨板供货合同业绩至少3个,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价格可覆盖。提供所有资质文件复印件作为附件(每页加盖公章)。

4

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非昆钢公司、华润建材科技禁入名录单位。(无需提供资料,采购方自行查询)。

5

关联单位不得参报价,一经发现,取消全部报价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无需提供资料,采购方自行查询)

备注:本标准通过形式为合格制,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缺任意一项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后续报价环节。

备注:1.本标准通过形式为合格制,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缺任意一项为不合格;

2.以上文件提供纸质版(编制成册并编排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或订书针装订),邮寄或递交至采购方。

(2)审查申明:

1.报价单位提交的资质审查资料必须真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2.资质审查内容必须提供完整,否则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3.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报价,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8*****255 联系邮箱:ynsncgb@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

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附:投标人提交银行保函格式

银行保函

采购人名称: 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简称:报价人)拟报价贵方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复合耐磨板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鉴于贵方在采购过程中要求报价人可向贵方提交保证金额¥*****.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报价人履行报价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应邀特出具本保函如下:

1、本银行同意为报价人出具本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型银行保函。

2、本银行在此代表报价人向贵方承担支付人民币¥*****.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担保责任,报价人在报价活动中,由于报价人不遵守采购活动规则时或者因其它原因给贵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贵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贵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3、本银行放弃贵方应先向报价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4、本保函保证期限自出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保证期间≧90日)。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负责人:(签字、盖章)

地址: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郑重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云南水泥建材集团采购部

附:《关联企业定义》

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为关联企业。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的;

3、一方半数以上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方所委派的;

4、双方半数以上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常务董事同为第三者委派的;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一方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方所控制或供应的;

7、一方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级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方所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一般指一方的负责人、股东(股东为自然人时)、股东负责人(股东为法人时)与另一方的负责人、股东(股东为自然人时)、股东负责人(股东为法人时)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或其它亲属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其中,上述第2、5 种关系中的“第三者”不包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及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但包含其各级子公司(中央企业及省、市国有企业名录分别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标签: 复合耐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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