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雨花区花桥国控点地下水达标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雨花区花桥国控点地下水达标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拟确定一家服务机构,通过采用专项水文地质测量、物探、钻探以及岩矿试验等方式,对雨花区花桥国控点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逐一排查污染原因,针对区域点位不同的水质现状,阐明污染分布、污染状况和污染途径,提出风险防控与修复治理措施建议,制定地下水水质达标或保持方案,并形成成果报告。

二、相关标准

按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专项水文地质测量、生态地质测量

对国控点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水文地质测量与生态地质测量,测量区面积5.2km?,了解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流向、水文地质单元等情况,掌握所在区域内企业基本情况、污染源分布以及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等。

(二)物探工作

(1)为达到长沙市雨花区花桥地下水国控点污染详查的质量及要求,以地质雷达探测方法,查明调查区浅部是否发育裂隙带、滑坡、岩溶塌陷、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体,存在的不良地质体是否连通区外地下水,对调查区地下水化学组分造成影响,地质雷达测量按连续性测量方式、探测深度>10m,采用“米”字形纵横交错的测线控制调查区。物探预计总测量长度为6.0km。

(2)查明国控点周边花桥水质净化厂内地下排水管线是否存在泄漏,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包括漏水点探测及防腐层完整性探测,地下管线泄漏探测总测量长度为2.2km。

(三)水文地质钻探

在国控点周边合理布设相应的监测井,计划以水文地质条件及地下水流系统设计监测井,查清地下水中硫酸根污染范围。因为前期监测的浅层地下水判断存在人为污染,在做好分层止水的条件下,在与浅层地下水可能存在水力联系的含水层中增设监测井,以评价该层地下水的污染情况。监测井选取合适的建井材料和结构设计,使得监测井可以满足作为专业地下水环境井长期使用的要求。本次施工7孔,设计深度参考国控点地下水井深度,可适当加深,累计工作量220m,监测井设计为上下游各2口、国控点周边5口。

(1)钻探施工

钻探器具及钻进方法工艺的选择应当满足监测井设计要求,并符合当地地层岩性特性及水文地质条件。对于特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的园区,应避免采用直接空气旋转钻。施工中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到清洁生产文明施工。避免钻井过程污染地下水。

(2)下管

下管时应保证井管位于孔中心。监测井管的内径要求不小于140mm,以能够满足洗井和取水要求的口径为准。井管各接头连接时不能用任何粘合剂或涂料,推荐采用螺纹式连接井管。

监测井滤水管在丰水期间需要有1m的滤水管位于水面以上;枯水期需有1m的滤水管位于地下水面以下。

(3)填砾

砾料粒径应根据含水介质粒度确定,具体按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2001)中相关要求执行。填砾高度宜高于滤水管顶端0.5m。

(4)固井止水

监测井应进行永久性表层固井止水。止水材料宜选用优质黏土球或水泥等。

(5)封孔

使用黏土进行封孔,使用水泥封井至地面,与井台建设相衔接。

(6)成井洗井

监测井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洗井,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常见的方法包括超量抽水、反冲、汲取及气洗等。

(四)水文地质试验

对新施工钻孔与国控点共7孔参照《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2001)等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抽水试验,根据抽水试验成果获取国控考核点周边地下水孔隙潜水含水层渗透系数,了解地下水含水层富水性。

对国控点周边土壤包气带设计10组双环渗水试验。双环渗水试验主要是利用内环渗水模拟垂向一维渗流来求取试层垂向渗透系数,当渗水量达到稳定时,再利用达西定律的原理求出包气带的渗透系数。依此判断国控点周边包气带防污性能。

(五)水质监测、土壤监测

对新施工监测井、国控点、上期项目原国控点上下游两孔监测井共9处地下水点,及浏阳河、圭塘河2处地表水点进行水质长期监测,每孔按月取水样1件,持续监测4月。了解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

新施工钻孔岩心分层取样,预计检测岩心土样18件;根据地表污染源调查情况,地表土样预计采集8件。对这些进行土壤质量综合分析(测试项目包括pH值、全氮、铵态氮、硝态氮、水溶性盐12项、土壤矿物质10项),了解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富集情况。

(六)其他内容及要求

(1)对新施工监测井、国控点、上期项目原国控点上下游两孔监测井共9处地下水点开展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了解区域地下水潜水水位变化情况,掌握区域地下水流场。

(2)对新建监测井岩心进行水位地质钻探地质编录,了解地层情况;绘制监测井钻孔柱状图。

(3)根据本次相关工作内容,对国控点区域进行地下水数值模拟,建立三维流水质模型,确定地下水硫酸盐污染分布。

(4)针对上述服务要求提出风险防控与修复治理措施建议,制定地下水水质达标或保持方案,并形成成果报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完成服务内容,针对服务要求提出风险防控与修复治理措施建议,制定地下水水质达标或保持方案,形成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整改到位。

2、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2、付款方式

2.1.付款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且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每次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款项同等金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3.成交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凭空杜撰,对成果性文件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与责任, 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不得移作他用及二次开发;任何私自发布、发表、 泄露文件、方案、数据、成果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 诺书。

4.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 一览表》,中标后,严格按照本表执行,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否则视为 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调整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批准, 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委派同等及以上水平人员提供服务,且不得额外收取费用。供应商须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5.供应商或成交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 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或成交人 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 标无效。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 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服务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人员和设备证明 材料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7.依据《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环保黑牌的企事业单位,限制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等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满足上述要求的相应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 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成交资格。

10.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水 整治 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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