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涵工业集中区标志性广告牌市场租赁
新涵工业集中区标志性广告牌市场租赁
新涵工业集中区标志性广告牌市场租赁招标公告
受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新涵工业集中区标志性广告牌市场租赁招投标选定承租人。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理解并认可本文件所有条款,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做了详尽的考虑,方可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书,证件等材料,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新涵工业集中区标志性广告牌位于城涵东大道与国欢西路交汇处,工程结构为钢结构,双基座跨滨海大道。建筑规模为长约30米,宽约2.5米,面积约150m2,广告牌形式:直板双面。产权性质为国有。
二、招租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贰年。
四、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五、招标方式:最高报价中标法,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以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者为中标人。
六、实地勘察时间:
2024年 9 月 15 日至2024年 9 月 24 日(正常上班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自2024年 9 月 14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联系招标代理。
八、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应按中标月租金的三倍交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
九、投标时间:2024年 9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十、投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涵城领域A座二楼)。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0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达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郑
电 话:136*****149
十二、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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