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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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14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20 23:59:59 |
采购单位 | 甘肃华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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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001 | 001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青城景区管理委员会对“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4-24
2、项目名称: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等项目监理。
3、预算金额:9.5万元
4、项目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室内工程及展陈、青城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馆等设备采购全过程监理。
5、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须上传资格要求承诺书,详见竞价文件附件2);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6、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的监理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核环节上传附件3(详见竞价文件)。
三、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9月14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提交资质并完成竞价。
(备注:竞价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并胶装成册,正副本各一份,电子版一份(PDF版),文件签字盖章均须完整、合规)。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1、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需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请认真核对报价金额,错填或漏填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有效报价按照从低到高排序,原则上选择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同时,招标人保留拒绝恶意低价中标的权力。
2、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青城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南河北路高新大厦B塔2601室
联系人:裴文恺
联系电话:173*****727
附件信息
标签: 室内工程及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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