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2024年度其他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平泉市2024年度其他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68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23 17: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9-29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09 08:40:00 |
开标时间: | 2024-10-09 08:4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2024年度其他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数政招标决字******-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和平泉市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平泉市2024年度其他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 2.2 项目建设地点:平泉市小寺沟镇的姚杖子村、水泉村、河沟子村、桥西村、小寺沟村,黑山口社区、雅图沟社区、南五十家子镇的西水泉村、后甸子村、南五十家子村、小马杖子村、姜杖子村、会州城村、大杨杖子村、干沟门村、下店村、西南山社区等。 2.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白改黑、混凝土地面硬化或铺砖硬化、菜园美化、小游园、安装排水沟盖板、村庄绿化及安装太阳能路灯等。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月2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4 09:00至2024-09-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hongzb.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ongz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hongzb.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形式: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pqsfgjzcfg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平泉市2024年度其他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4-******-89-01-******) | 投标人/供应商 | 15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泉市交通大厦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兴林街金世纪嘉园S2-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亚兵 | 联系人: | 李友茹 |
电话: | 0314-******* | 电话: | 136*****9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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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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