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一期)弱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一期)弱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弱电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弱电工程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1)综合布线系统、(2)有线电视系统、(3)安防监控系统、(4)门禁一卡通系统、(5)背景音乐系统、(6)巡更系统、(7)防盗报警及周界防范系统、(8)机房工程
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用户需求URS和设计图纸。
2.3工程地点: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神农大街22号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月15日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质保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主体施工队伍必须是本企业的施工队伍。具有多年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符合要求建造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9:3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神农大街22号
联 系 人: 马连波
电 话: 138*****2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 政 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高琳琳
电 话:***-********转86
传 真:***-********
2016年 9月19日
注:如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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