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上海轨道交通通风、空调与供暖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备标:2、4、6、8号线冷却塔)已批准实施,批文为 沪交轨【2023】713号 ,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长宁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标段冷却塔改造共涉及2号线西延伸3个站,2号线10个站,4号线1个站,6号线8个站,8号线23个站,共计45个车站。对109台冷却塔进行更换以及设备性能升级。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范围内车站的设备采购。
注:设备采购包括各专业所有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测试设备等的采购。
2)投标人负责与其它专业接口协调配合,负责软硬件接口设计、制造及调试、试验、所辖设备的单体调试、联调、试运行,以及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提交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缺陷修复、质保、培训等服务。
3)投标人负责系统所有设备竣工验收前的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投入使用前,投标人需将本工程涉及的所有系统、设备、材料按相关程序移交给招标人使用和管理,同时,将所有系统和软件的管理权移交给招标人,并不得设置期限。
5)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约定的其他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含2000万元);
(2)接受冷却塔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报名(如为生产厂商的,需具有有效的FM认证;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且生产厂商需满足前述要求);
(3)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冷却塔的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4.2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前将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renjiamei@lhc-3.com),并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进行远程购买招标文件。邮件标题中须列明投标项目及单位名称(简称),邮件正文中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请线下递交至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118号2号楼1909-1910室,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1号6号楼1楼3号会议室(上海轨道交通梅陇基地)。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和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ciac.zjw.sh.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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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qq.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长宁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恒通路222号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虹口区飞虹路118号2号楼1909-1910室
联 系 人:张俊、施松、任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