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中心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主要用于为新乡市公安局侦察支队中心机房综合建设工程,机房位于新乡市公安局18层,总使用面积约242M2 。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谈判采购[2006]-045H号
三、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机房装修、供配电、照明、防雷系统、消防系统、门禁系统、新风系统、机房空调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7、具有2003年以来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含)类似机房建设工程项目经验;
8、在河南省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五、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6年 5 月 29 日-6 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人: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楼综合部(胜利路164号)
联系人: 韩女士联系电话: ****-*******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06年 6 月 8 日上午 9:00时
九、谈判地点:新乡市财政局九楼918室(人民路293号)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 郑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单位电话: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审计局:****-*******
新乡市监察局:****-*******
注意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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