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14 15: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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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49,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不少于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8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项目完成为准) 审计对象数量:3 审计范围:辅助东莞市高埗镇审计办公室审计东莞市高埗镇低涌中学原校长2013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东莞市高埗镇冼沙小学校长2020年8月至2023年12月、东莞市高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年限:辅助东莞市高埗镇审计办公室审计东莞市高埗镇低涌中学原校长2013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东莞市高埗镇冼沙小学校长2020年8月至2023年12月、东莞市高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 (一)审计辅助对象与范围辅助东莞市高埗镇审计办公室审计东莞市高埗镇低涌中学原校长2013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东莞市高埗镇冼沙小学校长2020年8月至2023年12月、东莞市高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资质要求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与审计服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登记,具备与委托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内部已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3.执业质量高、社会信誉好,近3年来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收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4.与委托参与审计的项目无利害关系;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人员要求1.具有与学校审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2.执业道德良好,近3年来在执业中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未违反有关廉政工作纪律,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分;3.能够遵守审计项目所要求的审计工作纪律,服从审计项目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4.有胜任从事审计工作的身体条件;5.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名有学校审计工作经验的审计人员。中标人在进点实施审计前,须提供人员名单并承诺符合资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审计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经委托单位同意后才能更换。(四)辅助工作要求中标人须在2024年9月中旬安排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辅助工作,于2024年10月辅助东莞市高埗镇审计办公室出具征求意见稿,2024年11月辅助东莞市高埗镇审计办公室出具所有审计报告,2025年3月完成所有审计辅助工作,并及时报送审计底稿、其他审计档案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等。(五)保密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审计人员应对采购人委托辅助各项目的内容予以严格保密。辅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数据、文档等相关资料时,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对上述相关资料进行保密,否则由于中标人过错导致的资料泄密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在完成辅助项目相关文件后,不得留存被审计单位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等。如中标人在辅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被中止项目服务、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情况,亦须履行上述保密义务。(六)解答要求审计报告发出后一年内,如遇采购人提出质疑问题的,中标人提供的审计人员无偿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解答质疑问题,解答不少于一次,最多三次。(七)纪律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审计人员需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履行回避规定。 | 1 | 49,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审计购置高埗镇低涌中学原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辅助服务、高埗镇冼沙小学校长和高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辅助服务
合同份数:3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莫炯文 138*****783
采购单位: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14日
标签: 人民政府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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