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歌剧院摄影器材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中央歌剧院摄影器材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歌剧院摄影器材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照相机及器材/其他照相机及器材

采购单位 中央歌剧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51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4:00
预算金额 ¥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耀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中央歌剧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外东中街1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院9号楼二层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耀、010-********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央歌剧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歌剧院摄影器材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歌剧院摄影器材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DZBCL-BJ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耀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歌剧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外东中街1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老师、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耀、0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院9号楼二层2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CL-BJ03-*******

项目名称:中央歌剧院摄影器材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3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价(人民币万元)

简要技术指标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摄影器材设备

1

38

包含专微照相机、UV镜、电池、镜头等,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6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30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4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影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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