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

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

招标公告

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申报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现对该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

3.项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北环路西段888号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按照要求为甲方的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使甲方项目通过河南省科技厅重点研发专项结项验收,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三、服务期限:3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甲方申请项目通过验收)。

四、资格条件

1.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拥有技术专家团队能够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并愿意接受甲方的邀请,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的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为方便工作和节约成本,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须为办公所在地为河南省内的企业,能够在接到公司现场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并提供相关服务。

2.从事技术咨询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熟悉河南省相关机构对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及验收的要求和流程,有良好的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对接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必须有至少10项相同类型服务业绩,或同类型省级及以上级别项目咨询服务成功经验者优先;此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的状态。服务机构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内不曾发生任何合同违约、诉讼事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要求:

1.1甲乙双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支付30%的咨询费用。

1.2甲方申报项目通过河南省科技厅关于“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立项公告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支付40%的咨询费用。

1.3甲方项目通过河南省科技厅重点研发专项结项验收,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支付剩余30%的咨询费用。

1.4若乙方协助甲方申报当年未成功通过河南省科技厅关于“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立项公告,则乙方全额退还前期支付费用。

2.本次询价材料全部采用扫描程PDF格式上传至招标电子平台(http://125.46.0.162:8081/)。

3.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六、其他

1.招标文件领取和答疑:登陆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电子平台(http://125.46.0.162:8081/)下载招标文件,并要求投标人对文件有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3.报价响应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PDF电子版至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电子平台(http://125.46.0.162:8081/)

5.开标地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电子平台(http://125.46.0.162:8081/

6.项目联系人:朱兴波 138*****8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申报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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