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项目名称 ) 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1.2 招标人: 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为满足生产业务需求,在太仓港五期场地建设一面积约 6.5 万平方米的汽车堆场,相应包括进出通道、一般堆场区,装卸区、重箱堆场、辅料堆存区和配套设施区,及相应的排水、消防、照明和监控等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土方、堆场、安装、堆场排水系统、非机动车棚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施工图中车棚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预算 ( 元 ) : /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9 元(含税 9% )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建设地点: 太仓港五期堆场内部

2.6 标段划分: 太仓港投五期新增场地项目(汽车堆场)工程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 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年审合格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和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盖章须齐全)。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 1 项面积 4 万平方米及以上道路堆场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 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 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 4 )主要人员要求: ① .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 【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项目经理到岗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 9 节); . ②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 1 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 C 类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5 )其他要求: (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 16 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南京下关支行

银行帐号: 860*****000******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09 时 00 分 至 09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仓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经济开发区通港东路 2 号

联 系 人:

陈超

电 话:

139*****67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186*****325

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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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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