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搭建及运行优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搭建及运行优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搭建及运行(优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搭建及运行(优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不特定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HBHH-2024-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四、采购控制价:5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
五、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搭建及运行(优化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采购单位: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规模:就采购人集团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软件,进行保留和沿用原分、子公司全部数据,并在现有ERP系统中增加用户及模块,实现对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使用财务系统的更新、优化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模块、资金集中管理模块、战略财务模块、供应链管理模块、财务分析模块、扩展集成等,并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及实施交付后的一年期续维护保障服务。
5、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需求”。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为利川市市级国有企业,本项目采购虽不属于政府采购,为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仍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的软件产品须在县级及以上软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携投的软件产品须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响应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
2、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0日
3、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4、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发布公告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须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555元(注:本费用非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1、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响应工具“限额平台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磋商文件和编制响应文件。
2、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须于:2024年9月25日9:00时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本项目内。
3、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相应时间段用CA锁登陆平台,关注项目进展(资格审查情况、澄清、二次报价等后续流程)。
1、本项目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故本项目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采购过程。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属于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约束范围,潜在供应商对本采购活动有询问的,可以根据本采购文件公布的相关联系方式进行询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给予回复。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2、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采购程序不执行采购意向公开;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要约,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本采购文件未列明及未载明的相关约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涉及的相关情形,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20%的,且三分之二的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并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其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应当包含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类似是指:项目总投资、采购属性、采购需求类似、应用模块相似、核算单位及对应核算内容一致等)
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采购人为响应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同时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非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虚假响应。
5、本项目采购人旨在集团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现有管理软件的基础上,采购对现有软件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实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比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 年印发)》编号:C********,子目:软件集成实施服务的参照,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
6、系统报价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7、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响应,但联合体成员须均满足中小微企业。
8、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视同中小企业。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后合格家数还剩余2家的,经评审专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认定为:“仍然具有有效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可以继续评审。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社区七组凉桥路 83 号
联系方式:177*****507(赵先生)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0718-*******(冉女士)
招标
|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