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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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KSH2024-ZCS-11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100万元(自筹及省级资金补贴),招标人为安康市航务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详见碰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航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通过“信用中同”网站(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cc8P.go,cn)
等渠道查海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m,cc即,gO,cm)查询结果为准。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藏止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数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
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搬存单据或社保
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徽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供应商须具备具有交通海事或工信郎门腰发的内河船帕建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交通海事部门办法的安全负责人证书,申请人不得在各
级建设减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备注:(1)获取须知:供应商使用拥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http:/ak.sxgg2y水.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
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采购代理公司确

认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备注
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安康尚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报

名资料,代理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为有效报名未在规定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
报名无效:(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
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或因供应商未提交报名资料无法接收后续相关信息的
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一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
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
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⑤)电子
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
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
标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
标方式)
七、其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胸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南
(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胸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航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2号
联系人:峤
电话:19191196886
电子郎件:4997592030q9.c0m
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尚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润8栋2单元801室
联系人:郑妮君
电话:13991519725
电子邮件:3650609580g4.c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P妃2(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4049

标签: 交通运输 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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