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月花园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恒月花园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恒月花园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以汉发改字【201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恒口镇恒月花园小区。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汉滨区恒月花园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增加内容:消防控制系统增加消防集中报警控制器主机、消防控制线缆及穿线管;消防设备增加
消防泵、消防控制柜、备用柴油发电机及其控制泵的电力电缆;消防水系统增加消防不锈钢水箱、消防增压稳压设备,新增一趟室外消火栓加压管道;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75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地址: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土建专业初级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另附项目部拟投入人员姓名、证书证件编码、身份证号纸质版表格一份。并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地址: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招标人: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 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邮 编: 725000 邮 编:725000
联系人:李友 联 系 人:汶伟鹏
电 话:137*****398 电 话:130*****911
汉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9 月 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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