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5:4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家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大宁、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戴家亮、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TP]-*******-1
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1-1 |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年 | 0 | 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获取文件方式方式:(1)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报名获取。(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营业执照、报名表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xh_djl@163.com。
2、谈判保证金、报名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注: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联系方式:杨大宁、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联系方式:戴家亮、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家亮
电 话: 0591-********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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