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生产经营用车租赁供应商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生产经营用车租赁供应商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人拟对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生产经营用车租赁供应商采购询价,具体信息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生产经营用车租赁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服务项目车辆需求表
车辆 类型 | 车辆 要求 | 车龄 | 车辆 颜色 | 排量 驱动方式 | 交车 地点 | 交车 时间 | 数量(辆) |
越野车 | 日产途达 | 0-5年 | 黑/白 | 排量2.5 四驱车型 | 询价人指定的地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 | 6 |
三、采购服务项目周期
车辆租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到期后如询价人需续租,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延期不超过3个月。
四、采购服务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总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0元)。
五、采购服务项目选定原则
最低价法:按总报价最低报价单位中标,报价为不含税报价。
六、采购服务项目租金、支付及结算
(一)租金包含车辆固定租金、非固定租金及固定租金税额。
1.固定租金:为中标价,固定租金包括车辆租金(不含税)、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审费等费用,具体已合同为准(详见附件二);
2.非固定租金:每月车辆实际使用燃油费、ETC通行费(通行费+税额),非固定租金预计每月4000元左右,具体已实际使用为准;
3.固定租金税额:根据报价人纳税性质税率开具。
(二)支付及结算
先使用车辆后支付租金,按月支付租金。根据询价人实际使用开支情况进行结算,每月结算支付一次,报价人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需在15个工作日将租金转到报价人指定账户(详见:车辆租赁费用明细确认单)。
七、采购服务项目车辆交接
合同签订后报价人需在5日内,将符合要求车辆交接给询价人指定地点,移交的车辆需加满油并办理好车辆ETC通行卡及中国石化加油卡(必须限制车牌使用)。
八、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的内容,且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完善,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报价人资质,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
3.报价人出租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保险及证照齐全,且名下自主拥有的车辆不能少于10辆车;
4.本次生产经营用车租赁采购车辆要求为车龄在5年以内的车辆(含新车);
5.报价人在近3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租赁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6.报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www.creditchina.gov.cn/;)。
九、报价递交要求
1.时间要求:2024年9月20日 12:00前报价
2.报价方式
登陆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集采平台(http://sp.jc.gxjttz.com/)进入询价项目点击参与并提交报名成功后(询价项目报名环节不用上传附件材料,直接完成报名即可),进入“我的项目”选择已报名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填写(报价时上传盖章附件一报价文件)。
十、询价人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价指定联系人:葛先生 0771-*******;131*****916。
2.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2号铁投大厦2533室。
附: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生产经营用车租赁供应商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人:广西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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