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支付公司AI双录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支付公司AI双录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支付公司AI双录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9-02-04A-2024-D-C*****C01),招标人为联通支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随着AI技术发展,双录(即录音和录像实时分析)技术替代人工开展业务质检工作已较为成熟,可满足分期业务对用户权益保障的时效要求,同时采用双录技术,能够简化业务管理流程、降低人工投入,有效提升业务发展效率。为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增强风险控制,满足监管要求,拟采购 AI双录系统。
1.2招标内容:AI双录系统软件1套。
1.3采购预算:******.00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
1.4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向买方提交软件,40个日历日内正式上线。
1.5实施地点: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最高投标限价:******.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注: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1份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的AI双录系统业绩合同。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具备甲方盖章的有效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或单个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数量计算。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2)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承诺书;
(3)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服务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能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代理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6)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及支付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7)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IP、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沃支付,完成标书款的支付。(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支付成功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本项目则登记成功。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标书费发票申领流程
(1)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支付成功后,如需标书费发票,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发票申领。
(2)诚E招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注册成功一个月内可登陆诚e招平台--检索本项目--“标书费管理”处下载电子发票。
(3)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登陆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准时参加并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将视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通支付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3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
邮 编:******
联 系 人:宋义杰、徐俊宇、杨武、于昦淼
电 话:178*****114(宋义杰)、185*****270(徐俊宇)
电子邮件:180*****162@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376724*****


招标人:联通支付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广州,020-,国家税务总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AI双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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