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稽查指挥会商室维保服务采购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稽查指挥会商室维保服务采购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诚邀稽查指挥会商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4年9月19日18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稽查指挥会商室主要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为2年(24个月)。设备目录见下图。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1

高清视频终端主机

华为

BOX600

1

2

会议摄像机

华为

Camera200

2

3

会议录播主机

快捷

CR-X6

1

4

会商显示大屏

GOODVIEW

GM98X1

1

5

拼接控制器

快捷

PRO-MAX1616

1

6

会议系统控制主机

快捷

CR-WiFi6301

1

7

桌面式纯发言主席单元

快捷

CR-WiFi6302B

1

8

桌面式纯发言代表单元

快捷

CR-WiFi6304B

4

9

鹅颈会议话筒

快捷

CR-DIG5202E1

1

10

一拖二U段手持真分集

舒尔

SVX288/PG58

1

11

参会席桌面无线话筒

快捷

CR-WiFi6304B

4

12

数字调音台

东微

TDM1205

1

13

主扩扬声器

音王

LA306

2

14

补声吸顶扬声器

音王

P28C

4

15

主扩功率放大器

音王

AL400

1

16

补声功率放大器

音王

AL700

1

17

网络数字音频处理器

东微

SOLON M0808A

1

18

多媒体矩阵

快捷

PRO-MAX1616

1

19

8路电源时序器

音王

SPS8

1

20

采集工作站

美亚

CJ-2400

1

21

证据服务器

浪潮

NF5280M5

1

22

证据管理软件

美亚柏科

V3.0

1

23

网络传输专用设备

交大捷普

F4000-160-VPN

1

24

16口网络交换机

华为

S1700-16G

1

25

会商控制工作站

戴尔

Optiplex_5080

2

26

网络交换机

华为

S5720S-52P-LI-AC

2

27

便携式投影仪

L-MIX

P12

4

中标供应商需对上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提供服务,保证上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查、检测、维修、拆卸安装、迁移、软件升级等;中标供应商每季度至少上门开展一次设备巡检服务;上述设备出现故障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需上门维修或邮寄维修的,中标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维修、拆装等服务。供应商如出现3次(不含)以上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采购项目限价

本项目限价18万元。

三、资格条件

前来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最低价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维保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南平市辖区内)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报价需包含服务期内所有维保服务(含软件升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查检测费、维修费、人工费、拆装费、耗材费、咨询费、技术支持费、服务费、运费等,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缴纳成交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退还函件后的20日内退还。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20日内,预付30%的合同金额(中标供应商需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合同服务期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中标供应商需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付完为止。

八、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见附件压缩包。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8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黄华山路仁安巷8号办公楼3楼。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服务承诺函,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3、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代表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

6、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如有重要内容更正,采购人将公告进行说明。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599-*******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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