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芝果村汪洋天然气入户工程招标公告
杨巷镇芝果村汪洋天然气入户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YX2024-0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芝果村汪洋天然气入户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芝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众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约******.03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众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新街街道西氿大道科技研发区118号8号楼4楼411室)报名。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形式仅限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杨巷镇芝果村汪洋天然气入户工程保证金(手写无效)。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众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新庄支行,账号:488*****0281。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及联系方式: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费3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众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兴市新街街道西氿大道科技研发区118号8号楼4楼4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5)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企业营业执照,(7)企业资质证书,(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9)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如原件材料为电子证书的,需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本工程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每个单位只能委托1人参加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70%, 余款在第三年年底结清。工程完工不申请验收的不予拨付资金,工程完工2个月内不交付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不全的不予拨付资金 。工程于年底前验收合格,但无审计报告的,第一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0%。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见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芝果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兴市杨巷镇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西氿大道118号8号楼4楼411室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58*****689
2024年09月14日
标签: 汪洋天然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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