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救助管理站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兴城市救助管理站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救助管理站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发[2016]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救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兴城市兴海北街119号(原兴城市社会福利院院内)。
2.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2.4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11月1日开工至2016年12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开标时,必须提供BBB级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持以下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5.项目经理安全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BBB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3:00时至17: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刷卡确认,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兴城市站前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李晓军
电 话:131*****711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李楠
电 话:****-*******
开 户 行:葫芦岛建行双龙支行
开 户 名: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418
2016年0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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