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外聘律师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外聘律师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外聘律师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委托,就外聘律师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外聘律师选型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ZGZB2024-292

三、项目情况:

标项

服务需求

入围家数

非诉法律服务

若有效投标人≥4家时,则入围3家;

若有效投标人<4家时,则本标项作废标处理。

公司授信类清收案件

(诉讼标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

若有效投标人≥12家时,则入围9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10、11家,则入围8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9家,则入围7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8家,则入围6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7家,则入围5家。

若有效投标人<7家时,则本标项作废标处理。

非公司类清收案件及简单小额案件

若有效投标人≥12家时,则入围9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10、11家,则入围8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9家,则入围7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8家,则入围6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7家,则入围5家。

若有效投标人<7家时,则本标项作废标处理。

除标项二、三之外的诉讼类案件(含被告类案件、疑难类案件及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涉及招标人商业秘密等案件)

若有效投标人≥7家时,则入围5家;

若有效投标人<7家时,则本标项作废标处理。

注:标项一、二、三、四全辖适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可参与标项一至四中的一个或多个标项的投标,亦可同时入围多个标项;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照标项分别制作及封装。

标项划分:4个标项。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入围供应商数量:26家(各标项入围家数见上表)。

服务期:自入围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投标限价:

标项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计价模式

备注

非诉讼类服务

合同审查

800.00元/份

计件模式


律师函

1000.00元/份

尽职调查(包括主体资格、资产情况、经营情况、涉诉情况等)

6000.00元/户

法律咨询

800.00元/份

普通类专项法律服务

2000.00元/件

重大疑难类专项法律服务(包括需要境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

5000.00元/件

法律培训

2000.00元/件

法律风险提示与评估等

5000.00元/件

诉讼类服务

以净收回现金计价公司授信类清收案件(诉讼标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回收来源为抵押物、质押物、查封财产处置的)

以净收回现金金额的1.5%

(其中单笔基础费用①最高限价2万元;单笔基础费用②最高限价8万元)

风险代理模式

(1)单笔服务收费封顶不超过100万元;

(2)单笔基础费用①:律师按我行要求完成法律文书撰写工作或做好保全准备工作,但因我行原因最终未采取保全措施或未起诉、仲裁的,单笔基本费用不得超过2万元;

(3)单笔基础费用②:除单笔基础费用①情况以外的情形,单笔基本费用不得超过8万元;

(4)每宗案件执结结案时(包括执行执结,诉讼和解,执行和解,债务人自行还款等结案情形),风险代理费用不足基础费的按基础费用支付。

以净收回现金计价的公司授信类清收案件(诉讼标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回收来源为抵押物、质押物、查封财产处置之外的)

以净收回现金金额的3%

(其中单笔基础费用①最高限价2万元;单笔基础费用②最高限价8万元)

风险代理模式

诉讼类服务

以净收回现金计价的非公司授信类清收案件(有抵押的)

以净收回现金金额的4%

(其中单笔基础费用最高限价2500元)

风险代理模式

(1)非公司授信类清收案件含消费金融、信用卡、普惠金融业务等,单笔基础费用不得超过2500元,风险代理费用不足基础费的按基础费用支付;(2)单笔消费金融类及银行卡类案件封顶服务收费不超过6.5万元,单笔普惠金融类封顶服务收费不超过10万元。

以净收回现金计价的非公司授信类清收案件(无抵押的)

以净收回现金金额的8%

(其中单笔基础费用最高限价2500元)

风险代理模式

案情简单、争议标的较小的诉讼仲裁案件及劳动争议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疑难类除外)以及清收案件派生的撤销权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案件等(疑难类除外)

*****.00元/件

计件模式


诉讼类服务

除标项二、三之外的诉讼类案件(仅限讼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案件)

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清收类案件:以净收回现金金额的1%


单笔服务收费封顶不超过200万元

注:1.净收回现金是指清收项目项下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减去已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保全费、法官调查取证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等费用后的净收回金额,且不包括招标人自行扣划本行账户资金、保证金、质押存单、理财产品资金等现金类财产。

2.如律所能提供境外法律服务的,可按照法律服务所在地常用收费模式另外进行报价。

3.基础费用:指承接单宗案件最低收费金额,风险代理费用不足基础费用的按基础费用支付。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适用于标项一~四):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适用于标项一~四):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总所成立至今必须满五年以上(成立时间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分所成立不足五年的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拥有专职律师5人及以上【须提供①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类别:专职,且通过2023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及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5~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供应商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及其律师未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使用名单,落实并符合招标人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须同时提供案例合同和合同项下的结算发票作为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总所的其他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含4个标项)的投标,分所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组织承担。即如出现总所及其分所同时参与某一标项的投标,或总所参与某一标项的投标、分所参与另一标项的投标,或同一律师事务所多个分所同时参与某一标项的投标,或同一律师事务所一分所参与某一标项的投标、另一分所参与另一标项的投标等情况,总所、分所、总所的其他分所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6日17:00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出 售: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电话:0574-********

3.售 价:每标项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进行发布。

八、踏勘:不组织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9: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74-********

举报邮箱:ajjdjwb_nb@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8楼纪委办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邮编:******

联系人:李弘凯、李佩岭、刘霞联系方式:0574-********

电子函件:nbzgcg@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行外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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