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路东北段B段给水管道K18++260段北侧更换工程投标邀请书
三环路东北段B段给水管道K18++260段北侧更换工程投标邀请书
受到邀请的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环路东北段B段给水管道(K18+840-K19+260段北侧)更换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K18+840-K19+260段北侧给水管道更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主要为K18+840-K19+260段北侧给水管道更换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给水工程、基坑及回填、路面修复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约******* 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约*******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14 日9时00分至2024年 9 月 18 日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招投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10 月 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持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 (sihaiyilia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s://fuzhoucty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群众路19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邮编:******
电子邮箱: fzxqsy@126.com
电话: 180*****302 ,传真: / ;
联系人: 何工、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群众路198号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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