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波密某部养护工程五标段组、六标段组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波密某部养护工程五标段组、六标段组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波密某部养护工程(五标段组、六标段组)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波密某部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波密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该部“十四五”期间公路养护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藏波密某部养护工程(五标段组、六标段组)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道219线及国道318线。

2.2规模:五标段组(国道219线新藏公路疆藏区界至萨嘎县段2023、2024年度修复养护工程):国道219线K3247+526~K4388+000 以及 G564 普兰支线 K0+000~K107+320,里程长度约1247.806km,工程主要内容:沥青路面病害处置、排水沟、路堑墙、护脚、水泥混凝土路面、波形护栏拆除、警示柱拆除、警示墩拆除、标准段波形护栏、桥梁修复、涵洞修复、盖板涵拆除重建、波纹管涵新建、道路标线、减速标线等;六标段组(国道318线川藏公路竹巴笼至东久段2023、2024年度修复养护工程):起点位于芒康县竹巴笼乡金沙江大桥,起点桩号为 K3320+407,终点位于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东久村,终点桩号K4072+080,途经芒康县、如美镇、左贡县、田妥镇、帮达镇、八宿县、然乌镇、波密县、松宗镇,里程长度约751.673km,工程主要内容:混凝土挡墙、挖除旧路面、浆砌片石护坡、改移及疏通河道、路面底基层、沥青路面病害处置、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伸缩缝,道路标线、隧道病害修复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40,436,366.00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全一标段。

2.7建设周期:五标段组9个月(自开工之日起),六标段组8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2.8质量要求:确保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的有关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分项工程关键检查项合格率在95%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力争达到优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五,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施工监理资质企业)。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早者优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

3.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未因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过。

3.10外资独资、占资、控股企业,港澳台背景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11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2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 是/□否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西区5排6栋25单元7-13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巴桑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87*****561 电话:186*****683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投标人如有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4年09月14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地试验室(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委托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独立完成过累计合同额200万元(含200万)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还包括“项目名称”“公路行政等级”“监理合同段信息”“项目交工信息或项目竣工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均不得相同(“项目名称”相同但“监理合同段信息”(监理内容)和“项目交工信息或项目竣工信息”不同除外)。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

2.最新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情况之一均可:⑴投标人最新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⑵如投标人未参与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可以提供最新年度前一年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⑶如投标人最新年度信用评价和最新年度前一年的信用均未参与,还可以提供最新年度前两年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

(注:①未满足上述⑴、⑵、⑶情况之一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②信用评价结果时间顺序为:最新年度(首选)?最新年度前一年?最新年度前两年,如投标人参与了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但因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低于其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而未提供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的,一经发现按提供虚假材料情形处理。)

3.近三年(2020年-2022年)信用评价等级存在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参与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投标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截图。

5.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1.4.4项”情形。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

说明:网上能查询的资料必须提供网页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则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或隧道工程),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1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累计合同额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高速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均不得相同(“项目名称”相同但“监理合同段信息”(监理内容)和“项目交工信息或项目竣工信息”不同除外)。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还包括“项目名称”“公路行政等级”“监理合同段信息”“项目交工信息或项目竣工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还应提供近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完成工地试验室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2022年度公司处于盈利状态。

注: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还应提供近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施工监理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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