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WX2408DB10

项目名称: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9,664.5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029,664.5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9,664.5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小节点”打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06月-08月的社保证明,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7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启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村文明路1号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东路38-26号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3-*******

广东万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


标签: 人居环境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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