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3年-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梁平、忠县、万州、合川、两江新区、大足、綦江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铁塔2023年-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梁平、忠县、万州、合川、两江新区、大足、綦江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3年-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梁平、忠县、万州、合川、两江新区、大足、綦江)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CQTTZB*******】),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025]年[4]月[30]日,或2)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作为合同终止日),本合同终止。

本项目为2023年-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增补采购,站址类型:宏站、微站;建设方式:新建、改造、存量整治(投资);建设专业:塔桅整治、土建、配套和外市电等施工服务。预估含税金额2000万元(按增值税税率9%编制含税预算)。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计划工期:以具体订单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2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本次集采划分为2个标段、6个份额。具体标段及份额划分如下:

标段

排名

中标份额

份额分配比例

中标情况

组合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标段1

第1名

份额1

35.83%

430

合川(合川分公司)

土建+外市电(含设计)+配套

第2名

份额2

23.33%

280

两江新区(两江分公司)

第3名

份额3

22.50%

270

大足(永川分公司)

第4名

份额4

18.34%

220

綦江(南岸分公司)

标段2

第1名

份额1

52.50%

420

忠县、万州区部分区域(万州分公司)

土建+外市电(含设计)+配套+塔桅整治(含设计)

第2名

份额2

47.50%

380

梁平区、万州区部分区域(万州分公司)

总计

2000

/

/









注:标段1中份额1万州部分区域为:(陈家坝街道、长岭镇、太龙镇、白羊镇、太安镇、长滩镇、黄柏乡、龙驹镇、梨树乡、茨竹乡、地宝土家族乡、白土镇、恒合土家族乡、普子乡、五桥街道、百安坝街道、新田镇、走马镇、罗田镇、溪口乡、燕山乡、新乡镇)

标段2中份额2万州部分区域为(武陵镇、瀼渡镇、长坪乡、钟鼓楼街道、周家坝街道、沙河街道、天城镇、柱山乡、高梁镇、李河镇、高笋塘街道、太白街道、九池乡、分水镇、后山镇、弹子镇、余家镇、孙家镇、双河口街道、龙都街道、牌楼街道、高峰镇、甘宁镇、龙沙镇、响水镇、郭村镇、大周镇、小周镇、熊家镇、铁峰乡)

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土建、外市电、配套、塔桅整治】最高综合折扣为【100%】。任一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资格: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1.2专业资质:投标人同时满足①+②或满足③: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③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3安全生产: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1.4三类安管人员(按项目提供,不区分标段):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总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提供:清晰、有效的①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认可。】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的单个合同(或单个框架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800万元。(注:单个合同(或单个框架合同)未达到最低要求的不纳入业绩累计金额计取)。

适用标段

类似业绩界定

标段1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类项目业绩【不包含设备采购(传输设备、无线设备、核心网设备等)及相关施工、接入网(本地网)施工、干线类施工、室分施工、传输管道施工、塔桅物资采购及施工等)】

标段2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类项目业绩【不包含设备采购(传输设备、无线设备、核心网设备等)及相关施工、接入网(本地网)施工、干线类施工、室分施工、传输管道施工、塔桅物资采购等)】

【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一合同须提供对应任一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记录截图(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6项目总负责人(按项目提供,不区分标段):投标人为本项目(非按标段提供)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通信与广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与“三类安管人员”中“项目总负责人”应为同一人。)

提供:①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相应证书扫描件;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证书查询截图(含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③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认可。

特别说明:①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部分参考内容摘录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投标人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的,重庆市内注册的证书符合上述第①条的要求,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证书查询截图(含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

2.1.7设计分包(外市电):本项目含有少量涉及外市电设计的工作,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进行分包,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承接,且设计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①如投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则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则提供拟分包的第三方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符合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扫描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最迟不超过15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分包单位及相应资质材料,并交地市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2.1.8设计分包(钢结构)(仅适用标段2):本项目标段2含有少量涉及钢结构设计的工作,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进行分包,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承接,且设计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标段2投标人对于外市电、钢结构设计分包的要求,可为一家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也可为两家设计单位分别满足。)

【提供:①如投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则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则提供拟分包的第三方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符合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扫描件。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最迟不超过15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分包单位及相应资质材料,并交地市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2.1.9施工劳务分包承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若存在劳务分包,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最迟不超过15日内)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协议;若不存在劳务分包,提供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声明。凭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或不劳务分包声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劳务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协议中须附价格条款,招标人或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过程或履约过程中进一步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1.10保险承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拟配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保险有效期涵盖合同有效期。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核查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未履行,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照违约处理并暂停下达订单、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2.1.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2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2.1.13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默认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0号3幢重庆高科·双子座A-1101,联系人:【张艺】,电话:【177*****166】。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J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 系 人:张艺、谢羽、刘茂杰、罗倩

电 话:023-********

电 话:177*****166(张艺)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ngyi3.zgtj@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306*****5014

账 号:/

账 号:623*****990********

异议接收邮箱:chongqing@chinatowercom.cn(监督邮箱,不受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重庆,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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