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自主采购招标公告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自主采购招标公告


我局将于近期启动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自主采购招标,项目如下:

第一部分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背景:

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先进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利用智能化技术手段和专业化管理经验,加强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下同)基金的立体化监管,防范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有效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降低医保基金运行风险,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参保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医保基金安全隐患,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医保基金安全,我局计划采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机构参与医保智能监管。

2、项目内容清单

2.1、项目内容:

2.1.1、开展大数据反欺诈骗保监管服务

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医保大数据反欺诈的软件系统、配套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的专业人员,对医疗费用运行监管结果进行数据挖掘,对统筹区域内不同的监管对象,如医院、药店、医生、参保人等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监督管理提供有力证据。由医疗保障政策、药学、临床医学和人工智能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定期形成深度专业的风险评估报告呈送我局,并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2.1.2、可提供的现场检查数据支持

通过大数据挖掘,为现场检查、突击检查中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利用大数据对医保数据进行分析和复核生成疑点信息,同时协助国家、省市专项工作。

2.1.3、相关驻场人员应当按要求协助抽查疑点病历、核对医嘱与费用清单、核实化验检查原始记录、筛查数据信息等,找出疑点病历和项目,同时完成执法人员交代的其他工作。

2.1.4、为维持项目运行,保障服务质量,本项目需要专业的服务团队和配备必要硬件设备及办公设备(人数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数据分析人员1人,其中需1人常驻我局;投入必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等),且伴随医保精细化管理第三方服务体系的逐步扩充,服务团队人员及配备均需不断增加。

2.1.5、协助医保行政机关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其他医保现场监管、飞行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工作。

2.1.6、具体服务内容及预算

序号

服务内容

交付成果

费用预算(万元)

1

协助现场监督检查服务

可提供的大数据挖掘分析指标和现场监管数据支持。

3

相关驻场人员应当按要求协助抽查疑点病历、核对医嘱与费用清单、核实化验检查原始记录、现场筛查数据信息等,找出疑点病历和项目,同时完成执法人员交代的其他工作。

2

协助医保行政机关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其他医保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工作。

5

2

开展大数据反欺诈骗保监管服务

对医疗费用运行监管结果进行数据挖掘,对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监督管理提供有力证据。

7

合计



17

3、技术要求

3.1、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工作组要主动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及时完善监管规则,保证智能监管结果的准确性。

3.2、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工作组要主动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监管规则的业务培训、软件操作的技术培训。培训对象为我市医保系统监管人员。

3.3、第三方智能监管服务工作组必须服从我局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4、商务要求

4.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2、报价方式为惠州市惠城区交货价。报价中必须包含人工费、安装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初步报价为最终报价。

4.3、项目期限:1年,时间从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止。

4.4、付款方式:中标服务费用包含:人工成本费用、日常办公费用、业务培训费用、硬件投入费用、规则维护费用及第三方服务成本等费用。

合同生效后,甲方承诺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等额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70%的款项;

合同尾款待验收完成后,甲方承诺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等额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30%的尾款,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内容。

4.5、违约责任

4.5.1、如中标方未能按计划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招标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的1%-5%,如扣减金额尚不足以弥补招标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中标方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

4.5.2、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向对方提出并得到对方认可,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5、招标文件说明

5.1、每位投标人需认真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条款,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并认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5.2、符合本项目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7楼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科713办公室)报名并递交标书,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参选人公章的参选委托书原件,加盖参选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符合性证书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报名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

6、开标与评标方法

6.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评标方法:本项目由惠州市医疗保障局采购小组在评标会上根据价格、商务、技术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具体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7、投标文件内容

7.1、商务文件

7.1.1、营业执照复印件。

7.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详见:附件2)。

7.1.3、企业性质,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专业优势和特点,专业技术队伍,企业荣誉、证书等。(不限以上内容要点)。

7.1.4、有为同类项目服务经验,成功且有影响力的营销案例。(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7.1.5、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7.2、技术文件

7.2.1、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注明产品的名称、及各项详细技术参数。

7.2.2、本次项目招标需要提供合理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做出合理陈述。

7.3、报价文件

7.3.1、项目详细报价清单表,报价表需注明名称、价格、主要技术参数等关键信息。

7.3.2、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3。

7.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独立封装),副本二份(三份一起封装)。

8.2、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整齐,表达准确,不能有涂改增删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8.3、投标文件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有不同时,以“正本”为准。

8.4、投标文件需用非透明文件袋封装,封口处需贴上密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外包装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8.5、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需按要求签署、加盖公章。

9、中标通知

定标后,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0、签订合同

10.1、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对有关内容有权作出必要的细化和补充,但有关细节和补充需经过双方协商并同意,同时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2、中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签订合同。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格式不作具体要求,投标单位可自行设计或参考附件。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1.附件(评审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开标一览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管服务 医疗保险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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