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B座1单元9层A0906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XP-2024-035
项目名称: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5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矿产资源压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矿产资源压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合同包2(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7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0 | 3,474,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合同包3(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2,000.00 | 41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合同包4(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水土保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水土保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矿产资源压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水土保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矿产资源压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合同包2(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具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合同包3(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合同包4(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区域评价(水土保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内在本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网络系统出具且可以进行网络真伪验证,若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未显示缴费信息可再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作为核对);(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水土保持设计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项目建议书编制能力(提供承诺书);(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B座1单元9层A0906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B座1单元9层A0906号房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B座1单元9层A0906号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①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②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内容须清晰,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称: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泾阳县泾惠路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基地
联系方式:136*****835
名称:陕西信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B座1单元9层A0906号房
联系方式:187*****335
项目联系人:王龙、孙媛春
电话:187*****335
陕西信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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