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公安局关于采购执法执勤公车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彬州市公安局关于采购执法执勤公车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关于采购执法执勤公车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彬州市公刘街西段财政局办公楼十楼1005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彬州市-2024-*****

项目名称:公安局关于采购执法执勤公车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产自主新能源商务2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49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9,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小型客车国产自主新能源商务2辆2(辆)详见采购文件499,600.00499,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期限为一年时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国产自主新能源轿车8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958,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8,4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轿车国产自主新能源轿车8辆8(辆)详见采购文件958,400.00958,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期限为一年时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产自主新能源商务2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国产自主新能源轿车8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产自主新能源商务2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均为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国产自主新能源轿车8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均为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彬州市公刘街西段财政局办公楼十楼1005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彬州市公刘街西段财政局办公楼十一楼110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彬州市公刘街西段财政局办公楼十一楼11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地点:彬州市公刘街西段财政局办公楼1103会议室

2、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领取(以上资料加盖单位鲜章),谢绝邮寄;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彬州市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东大街53号

联系方式:134*****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彬州市公刘街西段财政局办公楼十楼1005室

联系方式:13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39*****818

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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