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首阳山镇垃圾填埋场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首阳山镇垃圾填埋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首阳山镇垃圾填埋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首阳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偃师市首阳山镇垃圾填埋场工程
2.2工程地点:偃师市首阳山镇北环路北侧
2.3招标编号:ZXYZB-2016-360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工程概况:首阳山镇垃圾填埋场位于偃师市首阳山镇北环路北侧,为首阳山镇及周边地区提供垃圾处理填埋服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204.8平方米,垃圾填埋年限为10年,日处理能力为42吨/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质保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报名需提供材料:
4.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4.3.1须提供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4.3.2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500元/份,图纸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10: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首阳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乔先生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郑先生、李女士
标签: 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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