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海县2023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海县2023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二》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所,各实施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引导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市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现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笔(约束性任务清单奖励)127万元。
本次资金分配主要用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任务工作。资金使用见附件。
抓紧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切实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基层财政所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与养老服务体系无关的支出。
附件:2023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二)
东海县民政局 东海县财政局
2023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二)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白塔埠镇华苑老年公寓加固改造 | 55 | |
2 | 山左口镇左庄村、北古寨村养老互助睦邻点改造 | 10 | |
3 | 张湾乡七里村、谷丰村养老互助睦邻点改造 | 6 | |
4 | 桃林镇乡村养老互助睦邻点改造 | 25 | |
5 | 平明镇南场头村养老互助睦邻点改造 | 5 | |
6 | 石榴街道麻汪村和西榴村养老互助睦邻点改造 | 6 | |
7 | 石梁河镇南辰村养老互助睦邻点改造 | 20 | |
合计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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