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ZB-189)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60.4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加载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管理机构:
3.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
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
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2024 年任
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 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3.2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
注: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2024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
员,以职称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
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3 其他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
员 1 人。
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附岗位证或任职文件,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C 类)复印件。以上人员还应提供 2024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
证书所署以及社保缴纳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
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
三表一附注)或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的
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信用:
(1)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
货或严重影响施工的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有关网站进行
查询复核的权利。
8、企业信誉:
(1)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相互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
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1、安全管理承诺:投标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有关安
全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2、保密承诺:投标人对获得的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各类涉密信息,无论在外包服务合同有
效期内或到期以后的任何时候,均负有保密义务,如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
诺加盖公章,承诺模板详见投标文件附件 12)。
13、真实性承诺: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得
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的
法律责任,一切损失赔偿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手持第 1 条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前往代理机构
办公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28 号贵州设计大厦 11 楼 1101 室)获取; ②邮箱获
取:将第 1 条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子缴
费凭证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329593749@qq.com。邮件务必注明:单
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2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28
号)
七、其他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委托,就都匀分行
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4-ZB-18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拟选聘一家投标人负责完成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 1 名。
建设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平桥支行。
工期:最低不少于 70 个日历天,最高不超过个 80 日历天(工期自取得公安、消防等外部监
管部门同意进场施工的通知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至施工完工验收之日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项目预算价:60.44 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候
选人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管理机构:
3.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
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
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2024 年任
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 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3.2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
注: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2024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
员,以职称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
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3 其他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
员 1 人。
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附岗位证或任职文件,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C 类)复印件。以上人员还应提供 2024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
证书所署以及社保缴纳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
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
三表一附注)或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的
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信用:
(1)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
货或严重影响施工的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有关网站进行
查询复核的权利。
8、企业信誉:
(1)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相互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
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1、安全管理承诺:投标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有关安
全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2、保密承诺:投标人对获得的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各类涉密信息,无论在外包服务合同有
效期内或到期以后的任何时候,均负有保密义务,如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
加盖公章,承诺模板详见投标文件附件 12)。
13、真实性承诺: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得
都匀分行平桥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的
法律责任,一切损失赔偿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
1、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
17:00),文件费 300.00 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现场获取:手持第 1 条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前往代理机构办公地点(贵阳
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28 号贵州设计大厦 11 楼 1101 室)获取;
②邮箱获取:将第 1 条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的电子缴费凭证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329593749@qq.com。邮件务必
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贵阳市遵义路支行
账 号:13300016738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组织
八、踏勘:不组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14:00 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
林城西路 28 号)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851-85552253
举报邮箱:jwbgs_gz@bank-of-china.com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联系人:申经理
联系电话:0851-8555220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刚、杨兴、陈茂兰
联系电话:0851-85563996、180960727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0851-855522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28 号
联 系 人: 胡刚、杨兴、陈茂兰
电 话: 1809607270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