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6街坊部分地块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杉木塘沥青油厂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6街坊部分地块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杉木塘沥青油厂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6街坊部分地块(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杉木塘沥青油厂)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审查,2024年8月29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工作专班
用地位置: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6街坊,杉田支路与康复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约1.3公顷(约19.5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进一步显化资产,实现国有资产资源价值最大化,请求市政府同意对资产用地进行调规。
具体调整内容:
(1)道路修改方案
尊重现状肌理,优化杉田支路线形及道路竖向,同步修正两侧用地。
(2)用地修改方案
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原则,核实用地权属,将地块S********-1修改为商业用地(B1);同步优化周边地块的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不作调整。
(3)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S********-1用地面积为1.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0%;须按程序进行收储挂牌出让;须按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用地要求并经生环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尊重现状肌理,优化杉田支路线形及道路竖向,同步修正两侧用地。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原则,核实用地权属,将地块S********-1修改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1.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0%;须按程序进行收储挂牌出让;须按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用地要求并经生环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同步优化周边地块的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不作调整。
(2)本次涉及居住用地的修改,修改后居住人口容量减少,相应幼儿园、小学、初中学位需求均有所减少,对教育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无负面影响。
(3)本次修改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不涉及控规城市橙线、黄线、紫线、蓝线、绿线的保护范围及微波通道。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收,邮编:******,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李孟军(158*****106);沈小雅(073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6街坊部分地块(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杉木塘沥青油厂)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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