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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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委托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绍兴-2024-010/总0092-办公-食堂服务

三、项目有效期:2年,或招标人上级机构或招标人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以先者为准。

四、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40(万元/2年)。本项目设最高限价:2年合计140(万元),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拟对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服务范围为上虞支行食堂的粮油(含豆类)、蔬菜(含豆制品、鲜调料)、生鲜肉、禽蛋、水产海鲜、水果类、调味品(含干调料)、饮料和酒水等食材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3在最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准入资质的第3项,由投标人据实自行通过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函》中予以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若后期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位推荐其后排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社保局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公正性要求

2.1投标人具备从事食品、农产品等经营、销售资质,经营范围应包括且不限于粮油(含豆类)、蔬菜(含豆制品、鲜调料)、生鲜肉、禽蛋、水产海鲜、水果类、调味品(含干调料)、饮料和酒水等。[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投标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具有足够的食材调运、处理和配送能力。2021年9月至今,具有1个以上,且目前尚处合同有效期内的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上述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2021-2023年)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提供2021、2022、2023三年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承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以及近姻关系[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廉政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有效期内,不与招标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及其亲属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物品或服务交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廉政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对项目成交或入围后参与虚假交易等损害工商银行利益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即终止采购合同,并列入工商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单。禁入期内,工行系统内任何机构或部门不得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注:

1.带*的条款为必选项,不能删除或修改。

2.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页截屏为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等情况以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网页截屏为准。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及提出的任何资质要求,须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的,如税务局、社保局、银行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其他准入资质均以供应商逐条做出承诺方式提供,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函。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7日。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将相关资料发到邮箱*********@qq.com,邮件正文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需备注所投标段)、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本费转账截图。

3.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缴费方式如下: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至以下银行账户:公司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越城支行

账户:376*****8665

备注: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期后,如某一标段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顺延该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五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注: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180号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75-********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12室

项目负责人:龚征亚

联系人:倪立

联系电话:0575-********/151*****820

联系邮箱:*********@qq.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4年9月14日

标签: 上虞支行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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