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3年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政策实施方案(2023年度)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财﹝2024﹞156号),下达我市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501.75万元(其中税改费补贴资金0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3719.50万元(其中税改费补贴资金895.56万元),现将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
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共计501.75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部分0万元,涨价补贴部分501.75万元。
(一)费改税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部分以统计的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班车实际运营天数为基数,对补贴资金进行平均分配,发放给农村道路客运班车经营者,此项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不涉及。
(二)涨价补贴。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部分501.75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包括农村道路客运实行公交化运营补贴、服务建制村通客车的三级及以上在营汽车客运站运营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补贴三方面:
1.农村道路客运实行公交化运营补贴450.49万元。以实际统计的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在册公交化运营车辆实际运营天数为基数,对补贴资金进行平均分配,用于补贴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延伸至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运营。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延伸至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共运营******天,每天的运营补贴为0.********万元(24.8522元)。其中,信都区农村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延伸至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共运营*****天,运营补贴为89.*******万元。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农村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延伸至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共运营******天,运营补贴为354.******万元。邢台交通运输集团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农村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延伸至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共运营2550天,运营补贴为6.******万元。
2.汽车客运站运营补贴30万元。对2023年底运营的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按每站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服务建制村通客车的在营汽车客运站运营。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共1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为邢台中心汽车客运站,运营补贴共30万元。
3.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补贴21.26万元。对安装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并接入省安全服务平台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按每辆车4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用于保障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共运行5315个月,运行补贴21.26万元。其中,信都区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月数为1476个月,运行补贴为5.904万元。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月数为3839个月,运行补贴为15.356万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计3719.5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部分895.56万元,涨价补贴部分2823.94万元。
(一)费改税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895.56万元,以统计的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巡游出租车实际运营月数为基数,对补贴资金进行平均分配,发放给巡游出租车司机,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巡游出租车共运营*****个月,每月的运营补贴为0.********万元(248.4837元)。其中,市主城区巡游出租车共运营*****.5个月,运营补贴为849.18万元。任泽区巡游出租车共运营1200个月,运营补贴为29.82万元。南和区巡游出租车共运营666.5个月,运营补贴为16.56万元
(二)涨价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部分2823.94万元,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等两方面:
1.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257.18万元。以统计的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实际运营月数为基数,对补贴资金进行平均分配,发放给新能源巡游车车主。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共运营2338个月,每月运营补贴为0.11万元(1100元)。其中,市主城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共运营1431.5个月,运营补贴为157.465万元。任泽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共运营240个月,运营补贴为26.4万元。南和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共运营666.5个月,运营补贴为73.315万元。
2.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2566.76万元。以统计的2023年度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标台折算后的行驶里程为基数,对补贴资金进行平均分配,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市本级及非省财政直管县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标台折算后的行驶里程为7504.1747标台万公里,每标台万公里运营补贴为0.********万元(3420.4428元)。其中,信都区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标台折算后的行驶里程为670.3079标台万公里,运营补贴为229.28万元。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标台折算后的行驶里程为5468.0651标台万公里,运营补贴为1870.32万元。邢台交通运输集团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标台折算后的行驶里程为1365.8017标台万公里,运营补贴为467.16万元。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提出。
联系人:侯森鹏,联系电话:0319-*******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紫金泉街29号
附件:1.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公交车方面)
3.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出租车方面)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农村道路客运方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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