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退役士兵培训需求招标公告

2019年退役士兵培训需求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2019年退役士兵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南退役军人发〔2019〕4号)文件精神,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稳定就业。
二、 承接主体
承训机构需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培训机构范围为南陵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办学资质、依法登记成立并能提供有效技能培训服务的职业培训机构;
2.具有法定资质。公办院校具有相关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培训机构应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 服务需求
1.培训对象
南陵县退出现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目标任务
南陵县2019年计划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36人,所有人员均须培训合格,培训合格人员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培训证书。
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学员需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培训证书方能结业,未取得者供应商应免费继续为其培训,直至结业。其中针对驾驶培训专业,学员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结业。
(2)本项目对培训专业不做具体限制,但供应商应在计算机、烹饪(面点)、汽车维修、焊工、水电工、美容美发、机动车驾驶等基本专业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提供各种其他培训专业以供退伍人员选择。供应商正式培训前,须将相关的培训专业目录报送业主审批,业主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此专业目录开展培训工作。
(3)若部分专业中标人(成交人)无法提供培训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对该专业培训工作进行分包,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办学资质及条件。中标人在分包前须将分包单位情况报采购人审定,中标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人不得将所有培训工作转包他人,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并上报县公管局记录不良信用档案。
(4)退伍人员可自主选择所培训的专业,供应商不得限制或妨碍。
(5)烹饪师专业、计算机专业两个专业实操实训时间不低于总培训时间的50%。
(6)有完整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系统培训方案。对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包括招生、开班、培训、考试、结业、推荐就业等档案材料。
(7)满足培训工种所需的理论、实训师资力量和场所、设备。其中,配备不少于2名有资格证书的专职教师,培训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米。
(8)培训机构须为有需要住宿的培训人员提供或安排住宿,交通费、住宿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采购人会不定期对培训人员进行回访,根据回访结果将对培训机构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内容与处罚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10)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4.资金拨付
根据实际培训合格人数,按照“最终成交价格÷136”元/人标准,拨付培训机构。



标签: 退役士兵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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