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1#地块电梯
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1#地块电梯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红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2#地块总建筑面积*****.51㎡,由1~5#楼与一个地下车库组成,1~5#楼地上3层,地下一层,为多层办公建筑,1#地块电梯15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528.092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图示范围内15台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不含轿厢内二次装修。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C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C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口金惠 | 联系人: | 段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8*****519 | 联系电话: | 199*****95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涪陵区慧谷湖科创基地(一期)工程1#地块电梯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 |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新区支行 |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 500*****004*********-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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