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局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6日,省林业局党组巡察组对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院党委对照省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加强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代表着局党组对我院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具有极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诚恳的态度认领问题,以有力的举措坚决整改,以务实的作风转化成果,以扎实整改的实际行动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精心部署,健全机制。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委迅速召开巡察整改 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筹划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印发院党委《关于建立巡察整改领导机构及其工作制度的通知》至各部门。先后召开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12个方面30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分解细化为109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制定《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巡察整改重点任务安排表》,挂图作战,实行清单化管理,合力推进巡察整改。三是强化领导,标本兼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指出问题认真检视剖析,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开展“党委会议事决策不严肃”“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慢作为”等问题自查自纠,起草修订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项目及技术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含初稿)30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党委书记、院长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措施落实,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亲自牵头研究整改措施,对整个整改方案梳理把关,带头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促,把从严从实的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始终。二是抓实问题核查。根据“见人见事见效”的要求,院党委书记牵头成立5个巡察整改调查核实组,亲自担任5个巡察整改调查核实组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深入调查,定期听取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督促开展补充调查,审核把关相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三是带头集中整改。带头认领责任,院党委书记领办重难点问题27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62条,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检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重要论述不够系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印发《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林业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5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落实每月至少1位班子成员、1位中层干部、1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学习交流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截至7月底,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交流研讨发言24人次,进一步提升中心组学习成效。三是4月24日,印发“林规院讲堂”年度实施方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开设《学习党章 践行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两个大局视阈下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专题讲座8场。3月20日,举办“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培训班;3月25日,开展“完善保护体系,护佑候鸟迁飞”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野动支部党员主动服务思想意识。四是4月22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院内设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内设部门的工作职责,将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开展碳中和项目技术指导和现场核查等职责列入森林资源监测室工作范围。五是局党组巡察结束后,我院立行立改,2023年12月,《福建省林业碳汇专项发展规划(2023-2030年)》已由省林业局印发实施,2023年12月已完成安溪碳汇项目核查报告。截至2024年7月,先后完成龙岩市永定区林业总公司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等现场核查3项;完成全省林业碳中和试点项目汇总、统计并撰写监测总评报告;参与《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编制;完成周宁县“三库”实践基地森林资源智慧监测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树种挂牌、红外相机和无人机场布设等工作;在周宁县“三库”实践基地举办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培训班,共计111人次参加,提高了森林资源智慧监测水平。六是4月30日,印发院《项目及技术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校审、审核、审定等岗位职责,规范了技术文件签署变更流程,规定了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流程,确保各类调查规划、设计等项目高质高效完成。七是进一步加强与福建师范大学科研合作,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复杂地形下林分尺度森林碳汇时空模拟研究》已获立项;4月8日,邀请陈镜明院士团队成员陆灯盛教授开展《森林生物量遥感估测》专题学术讲座;完成福建省森林资源智慧监测森林样地调查创新方案和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系统功能开发,持续推进揭榜挂帅科研课题“福建省森林资源智慧监测和碳汇计量关键技术研究”。
2.专题学习重点不够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4月30日,印发2024年全院工作要点,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邀请专家讲授专题讲座,推动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学习入脑入心。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14次。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5月,印发《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针对主题教育指出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足问题,向局人教处提出岗位招聘计划申请,2024年招聘录用8名专业技术人员,有效缓解院人才结构问题。三是4月26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视剖析,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情况作为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中层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四是制定院《青年理论宣讲“轻骑兵”活动方案》,3月7日,开展“大手拉小手 共同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5位青年前往福建省直机关屏东幼儿园,宣讲爱鸟护鸟、保护苗木等方面知识;3月11至15日,赴福鼎、霞浦等地开展以《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落实2024林业工作要点》为主题的宣讲活动;4月29日,开展“学习党纪受教育 提振精神建新功”五四青年座谈会,5名青年职工代表分享学习感悟。五是经自查,“品牌福建 走进林规院”专题片未列入2023年度预算,最终未开展制作,今后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加大我院品牌宣传力度。技术服务团队积极对接基层,2024年4月17至4月26日,完成东山赤山国有防护林场、长汀县河田镇露湖村2个林业生态文明实践基地技术服务,就打造“一村一品”、建设产学研联合基地、自然教育和个性化旅游目的地、吸引人才返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指导。六是将党史学习纳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支部学习计划,4月10日,邀请专家讲授《两个大局视域下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专题讲座;6月24日,举办《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专题辅导讲座;7月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集中学习;截至7月底,各支部围绕党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探索与实践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主题党日活动14次,持续推动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贯彻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服务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3.落实省委重大行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3月6日,印发《关于落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实施方案》。截至7月底,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推动全省“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开展2024年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全省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质量自查工作技术指导、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福建样地调查技术指导、全省湿地公园年度监测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围绕林业智慧监测、湿地公园监测等工作主动作为,5月24日,组建“福建省林业智慧监测系统集成项目”领导小组,完成《福建省林业智慧监测系统总体需求框架》,与局信息中心商定,由其统一安排进行信创改造,着力提高服务全省林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三是7月10日,印发《2024年福建省湿地公园监测工作方案》;截至7月底,完成建宁闽江源、政和念山、漳平南洋、永安龙头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及屏南水松林和三明鸣溪2个省级湿地公园监测的技术指导。四是3月上旬,修订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沿海防护林体系优化提升规划调研报告》。结合工作实际,7月11日印发2024年《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院领导牵头课题,围绕福建省乡村绿化景观提升、红树林资源现状与保护等7个方面开展调研。
4.服务保障接续实施“八大工程”等全省林业中心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局、站),汇总形成《对接安排表》以及《2024年院科室(中心)与省局处室局站对接工作任务汇总表》,根据省局处室局站对接工作任务汇总表,截至7月底,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推动全省“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开展2024年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全省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质量自查工作技术指导、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福建样地调查技术指导、全省湿地公园监测、第四批最美古树群现场核实等工作任务。其中5月完成莆田市木兰溪、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南平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等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外业核查,主动服务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重大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了项目统筹与进度管理。二是完成福建省沿海防护林规划的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编制完成《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福建省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初稿,基本完成各县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数据复核与修改,督促各县(市、区)尽快完成规划成果并提交。局党组巡察结束后,我院立行立改,《戴云山省级森林步道总体规划》已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12月提交成果。三是3月20日,举办“福建省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陆生野生动物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2024年度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区域由原先23个滨海水鸟迁徙越冬区扩大到内陆重要河库湿地区共32个监测单元,为我省珍稀保护和主要越冬水鸟集中分布区。2024年3月,完成2024年度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报告,在我省81个观测分区377个观测点共记录水鸟7目17科97种******只,数量创历史新高。2024年6月上旬,开展全省黑脸琵鹭同步调查监测,深入20多个重点海湾、河口开展黑脸琵鹭生境信息调查,在非越冬期再次监测到黑脸琵鹭48只。修订《陆生野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施方案》,优化监测方案,落实重点时期和非重点时期报告制度,分组分地区开展疫源疫病日监测,持续扩大监测覆盖面,提升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深度和广度,为下一步全省野生动植物监测和保护提供依据。
5.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2月26日,开展《无人机在森林督查中的应用》技术培训,5月24日,组建院无人机技术团队,提升无人机应用水平。申报年度预算,完成第一次无人机公开采购,因供应商数量不足流标,拟开展下一步采购工作。二是4月30日,印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截至7月底,发布省地方标准《海峡两岸共通 森林康养目的地分类与评估》1项,立项省地方标准《林长制工作管理规范》《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南》2项和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计划《平潭岛碳储量遥感长期动态监测技术研究与示范》1项,申报2025年度省级以上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松林采伐剩余物种植茯苓技术研究》《混交化改造对马尾松林固碳能力和土壤养分特征的影响》等共5项。三是修订《〈林业勘察设计〉期刊管理办法》,更新《林业勘察设计》编委会,从明确人员分工、严格稿件审核等方面加强期刊管理,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题宣传,第一季度出版的期刊基金或课题论文比例提高至40%,编校差错率明显降低,进一步提高期刊质量。
(三)防范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6.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明确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廉政建设工作、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院网站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专栏,恢复“绿色先锋”专栏,及时更新内容。截至7月底,全院业务动态、党建纪检、群团活动、综合信息等栏目发布信息59条,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信息52条。在院网站加强水鸟监测成果信息报道,在院文化走廊展示全国水鸟同步监测福建地区鸟类宣传海报7张。三是3月,修订院《网站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完善网页内容,增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专栏的相关内容。
7.安全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4月3日,召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二是4月12日,开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野外工作急救常识培训,共计139人次参与培训,强化了安全教育;结合业务需求,更新《野外作业安全手册》,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8.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核查,由局直属机关纪委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二是成立保密自查工作小组,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梳理自分院以来向测绘部门申请相关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形成院《涉密数据和涉密文件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规范涉密文件和涉密数据管理。三是6月,印发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规定》,规范院内部数据使用申请流程,明确数据入库、维护等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涉密数据和涉密文件保管安全性。四是6月,印发院《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规定》《内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管理与使用制度》,完善办公室、党办、信息技术中心、人事科等部门敏感岗位保密职责。4月3日,举办《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讲座,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等文件,关键岗位保密人员参与网络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
(四)推进从严治党不够到位。
9.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印发《关于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取酬情况排查的通知》,完成兼职取酬情况自查自纠,全院在职在编人员签订如实上报违规取酬情况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违规兼职取酬的日常监督。二是起草院《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规定》《规范干部开展项目核查、检查的管理规定》《禁止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管理规定》,从严规范社团、企业兼职行为,严禁违规营利活动。三是4月2日,印发《关于加强党委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4月17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成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任务,截至7月31日,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6月,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观看相关腐败案件警示教育片、参观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香山时期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实践专题展览”、举办“学习党纪受教育 提振精神建新功”五四青年座谈会、廉洁家风读书分享会,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四是4月,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对照思想道德、岗位职责等5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权力集中、资金审批、科研项目等重点领域,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强化机制运行,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0.责任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善2021~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规范工作总结征求意见机制。4月17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7月30日,向各支部征求院党委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见,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程序。筹备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分管院领导牵头,督促各支部完善2020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和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材料。三是选送1名支部书记参加2024年省直单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名专职党务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第8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组织26名党务工作人员参加省林业局发展党员专题工作讲座,发放《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1.纪委履职能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3月至4月,针对巡察指出兼职取酬问题线索处理存在取证质量不高、适用依据不当等问题,对兼职取酬问题补充调查取证,召开纪委会议,审核修订巡察反馈适用依据不当的内容,完善证据与核查报告,完成案卷整理,组织学习纪检工作各项程序、审批流程等,促进纪检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开展2020年以来“警示教育月”情况自查自纠,野动监测室党支部、森林资源监测室党支部重新组织警示教育专题学习,补上廉政党课。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指导督促,严格执行每年向院党委汇报1次院纪检工作情况,检查各党支部的“警示教育月”开展情况。三是4月19日,印发《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及时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安排专人收集保管,规范档案管理。四是召开纪委会议,组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建设的若干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检工作规范、制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纪检干部履职水平。
(五)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
12.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不力,关键环节存在管理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不力问题进行核查,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对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工作报告,自查发现1个项目未按期完成,已于8月13日完成项目验收。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三是5月14日,印发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延期、变更、验收等关键环节请示报告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落实项目的合同签订、履约及管理责任。四是4月11日,举办《采购项目政策规定以及具体案例分享》讲座,准确掌握采购业务知识,提高采购业务能力。5月14日,印发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13.资产管理混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4月12日,召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启动固定资产清查,完成“个人物资库”信息与实物对应情况核实,形成清查一览表、问题一览表及初步处理意见。5月至7月,完成我院在用和在库资产的全面核对工作,对在库固定资产逐个重贴标签,做到一物一码。二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资产管理混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三是5月14日,印发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年度盘点、资产入账等管理,配置1名专职人员,加强固定资产出入库、维护、报废等管理。四是4月24日,成立固定资产处置技术鉴定小组,完善固定资产报废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库。
14.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6月,印发院《内部控制手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成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算业务和收支业务等业务梳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活动相关业务流程,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二是5月14日,印发院《野外工作租车管理办法》,明确租车车辆标准,规范租车审批管理。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禁而不止。
15.超标准发放专家劳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超标准发放专家劳务费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已退还巡察发现多发的专家劳务费。三是完成2020年以来专家劳务费报销自查自纠,3月29日前已退还所有多发的劳务费。
16.违规接受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违规接受公务接待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廉政谈话。二是2月28日,相关人员退还餐费。三是对2020年以来党日活动报销和差旅费报销凭证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的1个同类问题即时完成整改。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职工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厘清公务活动的范围以及“同城活动”的概念,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行为,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17.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二是2月29日,5名相关人员退还多报销旅费。三是完成2020年以来差旅费报销凭证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同类问题的进行整改,3月13日,退还多发的差旅费。四是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福建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法》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进一步厘清了“出差期间如何交纳和领取市内交通费”以及“因私停留、绕道的差旅费如何审核”等问题,加强财务监督和制度约束,严肃财经纪律。
(七)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8.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1个项目未按期完成,已于8月13日完成项目验收。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二是4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指出的项目延期问题进行检视剖析,提出改进措施。三是补充提供牛樟组培苗款支出明细账和红豆苗业合作社项目协作费的相关支出明细账的佐证材料。四是完成2020年以来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凭证自查自纠,对相似问题,补充提供支付给协作单位经费的佐证材料。五是8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采购项目执行监督、合同、科研等工作全过程管理监督。
19.工作慢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作慢作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离退休支部表彰奖励延迟发放、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问题相关经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年度“一先两优”等党内表彰活动方案,及时发放优秀党员表彰奖励金。三是完成《2020年以来资金被省财政收回的情况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四是提交《2024年4~12月政府采购意向表》,按季度落实采购进度,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0.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报销凭证证明材料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指出支付授课费未提供专家职称等证明材料问题,补充12位专家的职称证明材料;针对巡察指出的旅差费报销凭证金额、日期涂改严重问题,在自查出的120个财务报销凭证涂改处加盖审核人私章。二是编制完成院《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正式稿待印发,拟于2024年9月起针对2024年上半年院财务收支活动等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差旅费报销及专家劳务费报销、政府采购行为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保障会计事务有序进行,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三是6月,印发院《内部控制手册》,严格落实财务双人审核把关制度,明确报销流程、规定应附的表单票据,规范《出差申报单》及其他报销单据的填写。
(八)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2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印发《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清单,规范上会审批程序与决策执行程序。二是严格落实上会议题由会前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规范上会材料收集整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22.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党委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进行梳理,对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4月26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指出的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肃问题进行检视剖析,主动认领责任。三是印发《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的通知》《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2024年以来党委会议题收集设定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九)干部队伍管理仍需加强。
2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4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一年制度。修订完善2023年院党委录用考察材料,组织录用考察人员学习招聘的相关政策,规范考察材料撰写。
24.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团兼职自查自纠,相关人员已辞去在兼任的两个社会团体中其中一个职务;起草院《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社团兼职管理。二是4月9日,印发院《关于〈考勤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规范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三是5月13日,印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明确规范领取中层岗位补贴的对象和金额。
(十)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4月26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党课,院党委书记为全院党员主讲党课《争优争先争效 提升服务水平》;院纪委书记为所在支部党员主讲党课《学纪明纪守纪,增强纪律定力》。三是对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自查自纠,要求对照检查材料编写不规范的党员重新撰写材料,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四是完成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材料问题的整改,责令相关支部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组织开展支部材料检查,强化监督指导。五是4月19日,印发《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立支部会议记录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支部换届、达标创星材料检查,加强指导和工作监督。六是选送1名专职党务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第8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名支部书记参加2024年省直单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26名党务工作人员参加省林业局发展党员专题工作讲座,推进党务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违规问题自查自纠,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按规范要求补充《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党员推荐)》。二是3月27日,组织全院专兼职党务干部参加局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专题讲座,发放《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水平。4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依托党员e家系统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发展对象意见征求、党委预审、审批制度。
27.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党支部重新完善2022年、2023年相关党员大会会议记录;3月27日,党委副书记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支部针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自然保护地监测中心党支部重新修订完善支部换届材料,结合支部达标创星定期组织开展支部材料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支部材料检查,强化监督指导。三是建立支部会议记录监督检查制度,4月组织支部互查换届、达标创星等材料,加强指导和工作监督。四是选送1名专职党务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第8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组织1名支部书记参加2024年省直单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发放《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等,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28.“党建带群建”不足,筑牢统一战线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表彰表扬项目等重要议题提请党委会研究制度,严肃工会重要事项的决策。3月28日,修订院《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6月,指导工会完成换届选举,实行工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6月下旬召开委员会,集体讨论新一届工会委员分工事宜,形成决议,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审批制度,规范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工作,主动向院党委及上级工会请示报告第六届工会委员会换届结果,落实重要事项主动请示报告制度。三是立行立改,1月4日,印发《党委委员统战工作内容及工作对象联系分工》,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统战工作对象与内容。5月16日至26日,院领导分别与6位党外人士开展谈心谈话;5月28日,召开院领导与统战工作对象恳谈会,颁发“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监督员”聘书。(2024年4月20日前,基本完成)
(十一)巡视整改不到位。
29.巡视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成立调查组,对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核查,由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由院党委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二是4月10日,分别与兴林公司、恒态公司签订《福建省森林火灾风险监测软件采购项目合同终止协议》《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硬件维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服务。三是7月29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巡察反馈问题自查情况报告》,起草禁止与兴宇迈成及其关联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签阅单,将要求传达至全体干部职工。四是完成对办公室主任等采购关键岗位人员的调整轮岗,2月20日,党委书记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五是4月11日,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财经纪律,开展相关案例警示教育,加大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财务报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核监督。
(十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3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月26日,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检视剖析,认真总结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将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内容。立行立改,1月25日,召开2023年度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8月28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三是对2020年以来组织生活会自查自纠,建立会议记录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抽查,要求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持续整改责任。院党委将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院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工作检查,开展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要把持续做好整改工作与当前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未完成的问题和措施,紧盯不放,全程跟踪、督促推进整改任务按期完成,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
二是激发制度体系活力。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制度落地见效,针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问题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在整改落实中继续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发挥健全制度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效力,以务实管用的刚性约束,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是加强整改成果宣传。要大力宣传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成效突出的,树立正面典型进行表扬;对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作为反面典型通报批评。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持续深化落实整改转化为全院职工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形成敢于面对矛盾、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巡察期间无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诫勉情况
无
(三)采取组织措施情况
采取组织措施4人,其中谈话提醒4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7层;电子邮箱:fjslydcghyjw@126.com。
中共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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